广西河池副市长等9人失职被查处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存在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存在违法排污行为,两家企业与龙江河污染事件有直接关系。相关专家表示,距此次龙江河镉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阶段结束大概还要一个月。

2月1日,河池拉浪水库不远处的董里村,孩子在水塘边玩耍。当地最先发现鱼大量死亡引起关注。 郭铁流 摄

河池市政府在龙江镉污染事件中存在失职行为一批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另外,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两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3日从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河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已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自治区纪委常委、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雷永达说,已责令河池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深刻检查。
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和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韦毅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被处理相关责任人详见右表)
两非法排污企业被查实
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下称:鸿泉厂)以隐蔽方式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鸿泉厂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该厂内建有十多个大储液罐,将含有高浓度镉、砷、锌等重金属的强酸性废液暂存于储液罐,利用溶洞非法排放含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储液罐中的贮存液镉浓度极高。
经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下称:金河冶化厂)渣场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渗滤液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带来严重污染。金河冶化厂渣场的浸出渣和压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结果表明,其浸出液中镉浓度严重超标。调查显示,金河冶化厂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监测结果表明,溶洞前外排水镉浓度严重超标。
禁止受污鱼类上市销售
截至2月2日最新统计,龙江河宜州拉浪至三岔段共有不同规格133万尾鱼苗、4万公斤成鱼死亡,涉及养殖户237户,网箱758箱。
河池市政府新闻发言人介绍,事件发生后,河池迅速成立龙江河段网箱养殖鱼类死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解剖并采集样品检验,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此次龙江河网箱死鱼的原因是水质镉超标所致。目前,没有发现死亡鱼类以及受污染鱼类上市流通的现象。与此同时,柳州市水产畜牧部门表示,已经禁止柳江、柳城两县受污染江段网箱鱼类上市销售。
如今渔民们已经停船,死鱼已被当地水产部门掩埋。河池市委副书记秦斌表示,将对污染水域的鱼类资源和水产养殖资源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污染主体对渔民损失进行赔偿。

专家称投放药剂未超量
广西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专家、清华大学教授张晓健2日对记者表示,目前主要污染团还在广西河池宜州市境内的洛东水电站附近,污染团峰值已控制到超标20倍以下,污染团到达柳州市柳江河段还有数天时间;而距此次事件的应急处置阶段结束大概还要一个月。
另外专家也表示,此次处置工作虽然投放了大量药剂,但没有超量。
处置工作所用的药剂是目前在自来水厂常用的药剂,即使在镉污染团峰值最高的洛东水电站,药物用量都没有超过自来水厂的用量标准,总体是安全的。

龙江镉污染事件9责任人被处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蓝群峰,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保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韦毅,对辖区内企业非法排污监管严重失职,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涉嫌渎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河池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海悫,作为市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韦太高,作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城区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蓝永顺,作为城区环境保护部门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区分局副局长潘朗明,作为分管企业注册的部门领导,在非法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工商年检登记时予以审批,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经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卫华,作为分管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河池市金城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韦永福,作为城区政府的主要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文纲,作为分管环保工作的政府领导,对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