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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书

作者:佚名 来源:中顾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2 12:43:19  免费法律咨询
[提要]本文介绍了整改通知书,发现贵公司服务的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21号(阳光假日新苑小区)存在以下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物业管理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书

  苏新房物整字(2009)第004号

  浙江嘉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我区2009年10月28日组织的物业区规范化管理考评中:

  发现贵公司服务的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21号(阳光假日新苑小区)存在以下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

  ①小区内消防设施瘫痪;

  ②部分物业部位(如人防车库)消防器材严重缺失;

  ③擅自增加的通信设施弱电装置完全裸露;

  ④配电间、监控室、电梯等安全维护差;

  ⑤避雷系统瘫痪;

  ⑥部分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锈蚀、渗漏严重;

  ⑦保洁和绿化养护较差;

  ⑧设施设备等多项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台账记录缺失较多。

  等等!

  违反了《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服务项目‘(四)对物业共用部位、场地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的条款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4.2.4供配电系统、4.2.5弱电系统、4.2.6避雷系统、4.2.7电梯运行与管理、4.5.7消防、4.6档案资料”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等。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二)、(三)条款规定,现予以警告,并请贵公司立即整改,于2010年1月9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正的,将按上述条款实施处罚。

  本通知书在官方网站公开。

  苏州高新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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