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书
[提要]本文介绍了整改通知书,发现贵公司服务的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21号(阳光假日新苑小区)存在以下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物业管理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书
苏新房物整字(2009)第004号
浙江嘉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我区2009年10月28日组织的物业区规范化管理考评中:
发现贵公司服务的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21号(阳光假日新苑小区)存在以下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
①小区内消防设施瘫痪;
②部分物业部位(如人防车库)消防器材严重缺失;
③擅自增加的通信设施弱电装置完全裸露;
④配电间、监控室、电梯等安全维护差;
⑤避雷系统瘫痪;
⑥部分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锈蚀、渗漏严重;
⑦保洁和绿化养护较差;
⑧设施设备等多项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台账记录缺失较多。
等等!
违反了《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下列基本服务项目‘(四)对物业共用部位、场地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的条款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4.2.4供配电系统、4.2.5弱电系统、4.2.6避雷系统、4.2.7电梯运行与管理、4.5.7消防、4.6档案资料”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等。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二)、(三)条款规定,现予以警告,并请贵公司立即整改,于2010年1月9日前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正的,将按上述条款实施处罚。
本通知书在官方网站公开。
苏州高新区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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