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历程
1990年,影后刘晓庆正式“下海”经商,三年融资50亿元人民币,一鸣惊人。次年底,刘晓庆的“实业发展总公司”宣告成立。刘晓庆对媒体透露,她在国内已购入共约一万亩房地产发展用地,分布在上海、南京、昆明等地。而刘晓庆名下有四间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在深圳、上海、烟台、昆明从事地产发展。

★在山东烟台购地80亩,与香港一家公司合资5亿元人民币,建造慎礼商业区,并已开始出售楼花。
★在上海火车站附近购地三万多平方米,投资20亿元人民币,建造不夜城。
★在上海虹桥机场购地188亩,投资8亿元人民币,兴建名流城。
★在云南昆明投资3亿元人民币建造星原大厦。
★在山东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购地600亩,兴建一幢姊妹大厦,投资2亿多元人民币。
★在安徽合肥购地2000亩,建造一座高尔夫球场。
★在上海购地2000亩,建造一座公墓。
此外,刘晓庆饮星食品有限公司、刘晓庆美的世界化妆品公司、晓庆经典广告公司、晓庆影视文化公司及晓庆文化艺术公司等相继成立。
税案风波
税案过程:
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
刘晓庆税案风波前后
2002年4月2日,北京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分局对此案立案调查。
4月4日,此案移送北京市公安局,24日,涉案责任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靖军(刘晓庆的妹夫)和前任会计方利被刑事拘留。5月30日,靖军、方利被依法逮捕。6月18日,该案责任人冉一红(又名刘晓红,刘晓庆的妹妹)被刑事拘留。
5月9日,北京市地税局依法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96万元解缴入库。
6月20日,刘晓庆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4日被依法逮捕。经查实,其个人行为已涉嫌偷税犯罪。
7月27日,原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部经理王建中向记者揭发刘晓庆税案始末。
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该案调查终结。
官司大事记
★1989年5月30日,《家庭与生活》刊出名为羊慧明的文章《大明星偷漏税款百万元,毛阿敏只是小巫见大巫》。7月12日,刘晓庆以“传播捏造事实”为名,一纸诉状将羊慧明告上法庭,此案以庭外和解告终。
★1998年11月,香港电影导演李翰祥在执导电视剧《火烧阿房宫》期间病故,随后刘晓庆将李翰祥告上法庭,创演艺圈活人告死人之先例。而后,由《火》片引发的贴片广告的问题让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