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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北京认定交通肇事后主动报警为自首]]></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664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北京认定交通肇事后主动报警为自首
　　9月7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对报警]]></description>
<text><![CDATA[北京认定交通肇事后主动报警为自首
　　9月7日，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认定为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相反，浙江高院则认为“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中广网北京9月7日消息上周浙江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此举引发社会公众及法律专家的广泛争议。今天上午，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仍认定为自首。
　　这意味着，在不同省市的同一种行为，会面临两种不同的司法判决结果。
　　延庆法院今天审理的是一起因严重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去年5月26日上午，30岁的郭某驾驶低速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延庆县湖北路东口时，其车左前轮将由东向西在人行横道通行的刘女士(35岁)轧伤，经鉴定属重伤。肇事后，郭某及时打电话报警，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肇事行为。经鉴定，郭某当时所驾驶车辆载货量为16吨，超出核定载质量(1.365吨)11.7倍，属严重超载。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延庆法院认为，郭某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严重超载，造成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犯罪后及时报警，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因此从轻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但是，如果此事发生在浙江，郭某就不会被从轻判处了。按照浙江高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的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是作为车辆驾驶人的法定义务，这种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对肇事后报警的行为是否按自首论处，北京法院和浙江高院有不同认识。按《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刑法总则的规定对分则中的条款具有指导意义。交通肇事案的自首应遵从《刑法》第67条的规定，此案中郭某报警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67条的有关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邬明安认为，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义务并不是自首的例外规定，履行报警义务并不能排斥自首规定的适用。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在交通肇事后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或肇事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肇事罪行的，均符合自首的两个法定条件，应依法认定为自首。]]></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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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肇事</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8 10:21: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醉酒驾车死刑案孙伟铭被判无期徒刑]]></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663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醉酒驾车死刑案孙伟铭被判无期徒刑
　　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description>
<text><![CDATA[醉酒驾车死刑案孙伟铭被判无期徒刑
　　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
　　中新网成都9月8日电孙伟铭被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一案，今天上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2月14日，孙伟铭无证醉驾一辆别克轿车，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今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死刑。这是中国第一起因交通事故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
　　孙伟铭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此后，为获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书，孙林多方筹集100万元赔偿款。
　　今天上午，本网记者在法院门口遇到死者家属张志宇、金宇航、以及金宇航的姑姑，三人对二审判决的结果，谈了自己的看法。
　　张志宇表示，自己能够接受二审判决的结果是无期和死缓。而金宇航也表示，自己能接受判决结果是死缓。“希望这个案件尽快结束，越快越好。”
　　金宇航的姑姑在法院门口表示，自己内心希望能判得越重越好，但这个案件时间拖得太长了，“我已经拖不起。”
　　她说，自己能接受二审改判为死缓。“如果改判为有期徒刑，我一定会上诉。”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孙伟铭案二审宣判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孙伟铭案的二审判决结果作出释疑。据司法界相关人士称，这次最高院新闻发布会上，有可能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对类似危险驾驶行为引发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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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醉酒驾车孙伟铭</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8 10:17:37</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美国丰田翻车门漫画]]></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sgdt/200909/23600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美国丰田翻车门漫画
　　美国各地律师要重新诉讼丰田
　　据《今日美国报》网站昨天报道，从得克]]></description>
<text><![CDATA[美国丰田翻车门漫画
　　美国各地律师要重新诉讼丰田
　　据《今日美国报》网站昨天报道，从得克萨斯州到加州，美国各地律师看到比勒诉丰田案后，纷纷要重启本已输掉的对丰田诉讼案。
　　达拉斯律师特雷西说，他手上有15起丰田汽车翻车事件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各种型号的丰田汽车。当看到丰田前律师告老东家隐藏安全数据的指控后，特雷西表示要重启存在手中多年的案子。他表示，“重启案件是因为丰田涉嫌欺诈，它还删除和拒不出示相关文件。很显然，丰田的内部测试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应该公之于众供仔细考量。”
　　与特雷西相似，加州律师麦科恩也于上周表示重启手中的两个丰田翻车案，阿肯色州的特纳律师也要重启自己手中的几个丰田翻车案。
　　

相关链接：丰田汽车翻车门
丰田翻车门事件
美国丰田翻车门漫画
]]></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sgdt/200909/20090907105542361.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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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美国丰田翻车门翻车门</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7 10:59:18</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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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丰田翻车门事件]]></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600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丰田翻车门事件
　　前雇员指控丰田在美隐瞒300余起翻车事故———
　　■被控隐瞒3]]></description>
<text><![CDATA[丰田翻车门事件
　　前雇员指控丰田在美隐瞒300余起翻车事故———
　　■被控隐瞒300余起
　　翻车致伤、致死事故
　　一份长达75页的起诉书,如果其起诉内容属实的话,则可能让日本丰田汽车遭遇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质量门”。记者昨天获悉,丰田汽车北美公司前雇员比勒对他的前雇主——全球最大汽车制造商丰田汽车提起了诉讼;丰田被控隐瞒和销毁了与300余起翻车致伤、致死有关的信息,以销匿其车辆在工程设计与安全测试中的违规行为,并借此逃避法律制裁。如果这些诉讼内容属实的话,丰田则可能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信誉危机。
　　据介绍,这份起诉书已于今年7月24日提交给了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中部地方法院,法院将在9月14日就此举行第一次听证会。对此,丰田美国方面给予了否定。丰田美国公司方面表示,比勒的说法并不正确,而且起诉书存在部分误导的成分。丰田美国公司的律师团则表示,比勒无权披露如此高级别的商业秘密。
　　■原告多次向监管层
　　提建议但均遭否
　　据悉,这起诉讼的原告比勒是在2003年以调查丰田翻车事故的国家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加入丰田汽车公司的。他在诉状中称,在其涉猎的工作范围内,丰田所能提供的电子信息技术异常匮乏,这样操作人员会很容易消除对丰田不利的信息。为此他曾多次向公司监管层提出建议,但都没有被采纳。尽管如此,比勒还是用36个月时间成功处理了12起案件。但是,如何合理处理事故信息方面的态度,则成为比勒和丰田公司分道扬镳的关键。
　　比勒在其公开说明中称,在为丰田美国公司服务时,获知公司未能顺利从相关子公司得到相关数据,他便着手开始搜集,之后发现那些牵涉到300起翻车事故的相关数据,在获得丰田美国公司认可的情况下已被销毁,为此,比勒和公司高管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2007年9月,比勒被迫离职。如果比勒所述事实属实的话,那么至少在过去10年中,有关丰田翻车的事故都将可能被重新审理甚至“翻案”。
　　据悉,这些诉讼主要围绕丰田的4RunnerSUV系列车型展开,这个系列的车型是丰田汽车在1984年推出的战略产品,也是其在SUV领域的支柱性产品,多数问题集中在车顶设计与承受力方面。对此,丰田汽车美国公司表示,丰田汽车在美已经销售了2700万辆汽车,与这个巨大的销售数字相比,涉及翻车事故的车辆比例是微不足道的。
　　最新进展
　　美国各地律师要重新诉讼丰田
　　本报讯据《今日美国报》网站昨天报道,从得克萨斯州到加州,美国各地律师看到比勒诉丰田案后,纷纷要重启本已输掉的对丰田诉讼案。
　　达拉斯律师特雷西说,他手上有15起丰田汽车翻车事件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各种型号的丰田汽车。当看到丰田前律师告老东家隐藏安全数据的指控后,特雷西表示要重启存在手中多年的案子。他表示,“重启案件是因为丰田涉嫌欺诈,它还删除和拒不出示相关文件。很显然,丰田的内部测试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应该公之于众供仔细考量。”
　　与特雷西相似,加州律师麦科恩也于上周表示重启手中的两个丰田翻车案,阿肯色州的特纳律师也要重启自己手中的几个丰田翻车案。
相关链接：丰田汽车翻车门
丰田翻车门事件
美国丰田翻车门漫画]]></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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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丰田汽车翻车门</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7 10:59:04</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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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丰田汽车翻车门]]></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599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丰田汽车翻车门
　　是不是存在另一个丰田?
　　一份长达75页的起诉书，让日本丰田汽车再次卷]]></description>
<text><![CDATA[丰田汽车翻车门
　　是不是存在另一个丰田?
　　一份长达75页的起诉书，让日本丰田汽车再次卷入质量门漩涡。如果起诉内容属实，其所牵涉的信誉危机，将是丰田历史上最为严重的一次。这家全球最大汽车制造商，被控隐瞒和销毁了与300余起翻车致伤、致死有关的信息，以消匿其车辆在工程设计与安全测试中的违规行为，来逃避法律制裁。
　　提起诉讼的不是客户，而是丰田汽车北美公司前雇员迪米特斯·比勒(DimitriosP.Biler)。
　　2003年4月15日，比勒以调查丰田翻车事故国家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加入丰田汽车公司。这身份令业内增加了对起诉内容真实性的联想。消息显示，比勒为丰田汽车美国公司服务至2007年。这份厚厚的起诉书其实已于2009年7月24日提交给了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中部地方法院。加利福尼亚中部地方法院将在9月14日举行第一次听证会。
　　事件曝光后，丰田美国方面给予了否定，认为比勒的说法并不正确，而且起诉书存在部分误导的成分。但丰田美国公司的律师团给出的谨慎表态耐人寻味，他们说，“比勒无权披露如此高级别的商业秘密。”
　　记者掌握了这份起诉书，如果内容属实，这将是并不为外界认知的另一个丰田汽车。
　　那封给比勒的感谢信
　　“不准确和欺骗性。”在丰田汽车北美公司看来，比勒违反了其职业操守，所有法律记录皆秘不示人，保护机密情报信息，是双方的约定，而比勒首先毁约了。
　　据比勒的诉状，加盟后，他发现丰田汽车并没有外界看来那般华美，在其涉猎的工作范围内，丰田所能提供的电子信息技术异常匮乏。这样操作人员会很容易消除对丰田不利的信息。于是，他有了一个构想，为丰田翻车事故做合理的计划，减少人为因素对事故真实性判断的左右。他曾多次向公司的监管层提出建议，但都没有被采纳。不过，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工作进展。通过丰田美国公司方面的信息可以发现，比勒的工作完成得相当出色。在36个月中，他成功地处理了12起案件。2008年4月3日，丰田美国销售部副总裁和法律总顾问查尔斯·雷诺兹在给比勒的一份信中说：“2003年至2007年之间，您努力工作，全力奉献，殚精竭虑，完美无缺的法律执行和审判技巧，以及高屋建瓴的判断能力，大大减少了丰田公司的赔偿金和对丰田公司的翻车事故诉讼。”
　　但热情洋溢的肯定，并没有掩饰双方的分歧。如何合理处理事故信息方面的态度，一直左右着他们的内心。以目前的信息判断，这是双方分道扬镳的关键。
　　美国东部时间2009年8月31日，比勒对他控告丰田的目的进行了公开说明。他说，在为丰田美国公司服务时，获知公司未能顺利从相关子公司得到相关数据，便着手开始搜集，并希望借此完成曾经的构想。但真实的情况是，那些数据获得丰田美国公司认可已销毁，它牵涉到300起翻车事故。他曾经的担心变成了现实。当他与公司高管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时，2007年9月17日，比勒离职，获得了370万美元的遣散费。比勒认为，他当时是被迫离职。离职后，比勒收到了这封雷诺兹的信。
　　丰田的车顶
　　当丰田汽车北美公司竭力熄灭涌起的舆情时，更多的问题接踵而至。与丰田汽车有官司在身的诸多律师纷纷站出来，他们已经和正在处理的事故与比勒所言相似之处甚多。
　　2002年，丰田生产的一辆商用车卷入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将丰田与其下属的工业装备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丰田的这辆车存在缺陷，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丰田方面认为，事故是消费者操作不当所致。在经过三年的审理后，旧金山主审此事的法官判定丰田汽车隐藏了真实的信息，给予其13.9万美元的罚款。在比勒发起诉讼后，此类旧事被重新提起。
　　按照美国媒体的报道，如果比勒所说属实，那么至少在过去10年中，发生的有关丰田翻车的事故可能会被重新审理。“哦，天呐，如果把美国所有的律师都集合起来，估计这件事情也许有可能解决。”
　　“另一枚小男孩”
　　在美国，丰田汽车已销售了2700万辆汽车。面对控告，丰田汽车美国公司表示，与这个巨大的销量相比，涉及翻车事故的车辆比例实在微不足道。不过，丰田的回应并没有说服所有的消费者和相关机构，他们趁此做出了各种预测。
　　名为亨利·詹斯勒的人说，如果丰田汽车在美国销售的所有车辆都存在问题，毫无疑问这是丰田对美国人的“报复行为”，“这相当于比勒在2009年向丰田投下了另一枚‘小男孩’。此说应者云集，罗斯福在1945年8月下令向日本广岛投下那枚叫“小男孩“的原子弹，直接促使日本投降。但也有人持有相反的“阴谋论”，在美国汽车衰落之际，突然用法律向丰田发难，似乎是美国又一次向日本经济扔下了“小男孩”。
　　2009年1月28日，丰田汽车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召回136万辆汽车。2009年8月25日，丰田在中国召回68.83万辆汽车，创下中国自实施召回制度以来的规模之最。
　　这一态势，自2000年以来时有发生。2005年，丰田在日本的召回创下历史之最。以高质量铸造的“丰田神话”就此转变。日本国土交通省的调查表明，丰田汽车在事发前，已经知道其产品存在缺陷，却没有及时召回。丰田汽车由此成为负面典型。在追求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制造商的过程中，丰田对质量的控制开始削弱。虽然丰田表示，召回事件与成本控制没有直接关系，但各方的调查还是否定了丰田的说法。日本《经济新闻》当时的调查显示：“丰田公司增强危机意识，出台了对策，但是，为了降低成本多车型零部件的通用恰适得其反，这个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
　　2009年6月，在丰田章男成为丰田的新社长后，将产品质量摆到了规模之前。为此，丰田开始削减部分市场的生产规模。其与通用成立的新联合工厂将在8个月后关闭，这导致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举行了大规模的罢工，对丰田的指责之声日渐高涨。
　　就在业界等待丰田汽车重新归来的时候，比勒将难题扔给了丰田章男。
相关链接：丰田汽车翻车门
丰田翻车门事件
美国丰田翻车门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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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丰田汽车翻车门</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7 10:58:5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检方建议不判孙伟铭死刑]]></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shiguanli/200909/23548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检方建议不判孙伟铭死刑
　　庭审持续4个多小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组成合议]]></description>
<text><![CDATA[检方建议不判孙伟铭死刑
　　庭审持续4个多小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组成合议庭，于9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从上午9时30分一直持续至13时。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孙伟铭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2008年12月14日下午，孙伟铭为亲属祝寿，其间大量饮酒。其后，孙伟铭驾驶川A43K66别克轿车送父母后，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方向行驶。17时许，行至成龙路“蓝谷地”路口时，孙伟铭驾车从后面冲撞与其同向行驶的川A9T332比亚迪轿车尾部后，继续驾车高速行驶。当行至成龙路“卓锦城”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相向正常行驶的4辆汽车。造成川AUZ872长安奔奔轿车内驾驶员张景全及同车乘客尹国辉、金亚民、张成秀死亡，另一乘客代玉秀重伤。
　　经鉴定，川A43K66轿车在碰撞前瞬间的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34公里至138公里，孙伟铭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醉酒驾车标准。一审宣判后，孙伟铭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要上诉理由为：上诉人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一审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以及一审量刑过重等。
　　辩方提出三个新证据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孙伟铭行为的定性及适用法律、量刑等展开了激烈辩论，孙伟铭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呈交了部分新证据，控辩双方对此进行了质证。
　　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激烈争辩，而焦点也集中在一审是否遗漏了重要证据、孙伟铭是间接故意还是过失、适用何种罪名等三个方面。
　　在辩方发表意见时，辩方律师又提出三个新证据。
　　一是调取事发当时的天网监控录像发现，孙伟铭驾驶车辆可能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过擦剐，而孙伟铭也可能是为了避让一辆自行车，才跨越双实线进入对面车道与长安奔奔车发生碰撞;二是比亚迪轿车驾驶员的证词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不能说明孙伟铭是明知肇事后加速逃逸;三是一审时采信的证据不客观，事发后，有证人证明孙伟铭从副驾的车门出来后，还大声呼救“有没有医生，快救人”，这说明孙伟铭对危险后果采取了积极的制止措施。
　　检方建议不判被告死刑
　　检方在阐述出庭意见时表示，孙伟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必须为其罪行付出代价，应当依法严惩，检方指控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综合考虑本案的各种因素，建议法庭不宜对孙伟铭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3时许，合议庭休庭10分钟进行合议，复庭后，审判长宣布因此案案情重大，须提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
　　□庭内庭外
　　被告当庭忏悔
　　4日9时30分，审判长、四川省高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静宏宣布开庭。在法警的押送下，孙伟铭戴着手铐、脚镣缓慢走进被告席。
　　概括陈述开始时，孙伟铭首先向审判长提出申请两分钟时间向受害人及家属道歉，但未获批准。
　　概括陈述中，孙伟铭一直强调，是自己过于自信的心态，没有预见到可能出现的后果，并没有主观上要越过双实线冲到对面车道上去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意图，希望法庭给一个赎罪的机会。孙伟铭的言辞有些语无伦次，有时同样一句话说了好几遍，多次被审判长提醒概括陈述要简明。
　　孙伟铭在最后陈述时，再次请法庭给他一分钟时间向受害人及家属道歉，审判长同意了他的请求。孙伟铭转身向旁听区深深鞠躬后，泪流满面地说：“我现在心情沉痛、愧疚，是我的愚昧、无知，过度自信，使几个美满的家庭破碎。我明白，这些有限的赔偿是不能弥补的，如果还可以，我将做牛做马来弥补伤害，希望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
　　受害者家属：
　　若改判坚决上诉
　　4日上午8点30分，记者来到四川省高院门口，看到一片忙碌的景象，全国各地媒体齐聚省高院门口，采访这起备受全国关注的案件。
　　受害者之一金宇航的姑姑对记者表示，本案的所有受害人家属都希望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如果法院的判决结果低于死刑，将坚决上诉。
　　由于孙伟铭的父亲孙林手术未愈，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只能带着身孕来成都为哥哥的事情奔波。9月4日上午，记者在省高院门口没有见到孙小媚的身影，而据门口的知情人士称，由于饱受压力，孙小媚到达省高院后直接进入了审判庭，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
　　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车致人死伤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四川本地及国内50多家媒体的上百名记者到场采访。
　　能容纳100余人的审判庭早早被旁听者坐满，为了让前来的众多媒体能在第一时间知晓庭审的即时情况，四川省高院特意在旁边一个审判庭临时开设了庭审直播的观摩区，一些未能进入庭审现场的媒体被安排到观摩区里观看。
　　


　　
]]></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shiguanli/200909/20090905113450726.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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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孙伟铭</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5 11:35:06</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孙伟铭庭上总结陈述]]></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9/23548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孙伟铭庭上总结陈述
　　我同许多胸怀理想的青年人一样拥有一致的人生观、价值观。我同样珍惜亲情、]]></description>
<text><![CDATA[孙伟铭庭上总结陈述
　　我同许多胸怀理想的青年人一样拥有一致的人生观、价值观。我同样珍惜亲情、友情、爱情。我也同样热爱我的祖国，热爱这个社会。每次看到革命、战争题材的小说、电影，我都会心潮澎湃，深受鼓舞。我认为，自己若是生在战争年代，也会有为祖国抛洒热血、奉献一切的勇气。
　　我也曾向社会献爱心。长期关心来自农村的失去父亲的小女孩。我希望送去的爱心可以滋润孩子幼小的心灵。我也曾在大地震后购买食品、饮料，邀上同事，深夜赶往都江堰。亲手将一箱箱饮料、一包包食品送到遇难者家属和战士手中。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我为自己犯下的罪孽深切愧疚。我不是冷血的动物，我也能体会到受害一方在经受的悲惨煎熬。我很悲痛，我知道任何哭泣和后悔，也无法挽回无辜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我咎由自取。我愿终生受到最严厉的责罚。
　　在最悲观的时候，我想到我的父母，我期望死后能够有偿转让器官。(希望)我这大逆不道的儿子还可以为父母尽一份力，让他们老有所终。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我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我希望高院的终审能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我本性善良，我痛改前非后还能够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家庭。
　　我记得，国内某知名大学有一句校训：“健康为祖国奉献50年。”我坚信假如给我个机会，我今生还能为祖国公民工作至少20年。谢谢审判长。]]></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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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孙伟铭</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5 11:32:32</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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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孙伟铭：只要活着赎罪就不中止]]></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9/23548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孙伟铭：只要活着赎罪就不中止
　　尊敬的代阿姨及家属，我现在的心情非常沉痛。
　　我犯了一个]]></description>
<text><![CDATA[孙伟铭：只要活着赎罪就不中止
　　尊敬的代阿姨及家属，我现在的心情非常沉痛。
　　我犯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触犯了刑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惨重后果。这都是我长期漠视交通法规、过度自信埋下的祸因所致。
　　我非常清楚车祸发生后所导致的悲惨现状：曾经美满的家庭瞬间破碎;曾经鲜活的生命也埋于黄土;曾经誓言发奋读书，为了兴家明业，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梦想化为泡影;曾经健健康康，大步流星的阿姨，一生都要伴着手杖度过，甚至神智受损、记忆丢失……
　　我也是家有双亲的儿子，我能体会到世上最悲伤的事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我能体会到阿姨的儿子每天盼着母亲健康，自由、微笑，被我这罪恶的人无情夺取，内心何等的愤怒、绝望。
　　我的罪孽是无法饶恕的。我欠你们的血债永远也无法偿清。
　　我最近知道你们怜悯我的父母愿意给予谅解。我非常激动，我无法形容对你们施舍救命之恩的感激，数日彻夜难眠。
　　我想那么有限的赔偿怎么能抚平你们遭受的巨大而持久的伤痛。我这辈子如果还能够捡回一条命，就是做牛做马也要继续弥补对你们的伤害。
　　我是一个有血性、讲诚信的青年。请你们接受我最深切的忏悔。请你们和关心本案的公众用几十年的时间来见证我兑现承诺。
　　我坚信只要我还活着，赎罪的行动就不会中止。]]></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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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孙伟铭</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5 11:31:44</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孙伟铭案受害家属仍希望判其死刑]]></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9/23547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孙伟铭案受害家属仍希望判其死刑
　　昨日，备受关注的孙伟铭醉酒无证驾车致4死1伤案在四川省高级]]></description>
<text><![CDATA[孙伟铭案受害家属仍希望判其死刑
　　昨日，备受关注的孙伟铭醉酒无证驾车致4死1伤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二审开庭。长达近4小时庭审后，法庭宣布，因案情重大，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和院长审定后择日宣判。
　　庭上，代理律师提交了受害人家属联名签下的谅解书，得到法庭采信。公诉人也认为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公诉机关：不宜死刑立执
　　昨日庭审现场，虽然检察院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孙伟铭提起公诉，并与孙伟铭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争论。但在最后陈述阶段出现了戏剧性变化。
　　检察官在公诉中称，“本案中存在以下几个基本事实:一、本案是间接故意犯罪，孙伟铭的主观过失不同于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观恶意;二、孙伟铭在事情发生后，有请求他人找医生救伤者的行为;三、事故发生后，一审和二审期间，孙伟铭及家属积极赔偿，得到了被害方谅解……孙伟铭危害公共安全造成4死1伤的后果应当依法严惩，但基于以上事实，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请合议庭综合考虑。”
　　听到这里，接替父亲前来参加开庭的孙伟铭的妹妹孙小媚和连夜赶到成都的母亲李大琼略松了口气:“现在还很难说最后的结果，如果改成死缓，不知道出来还能不能见到父亲……”
　　昨日，全国各地50多家媒体来到成都采访此案，柴静所在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组也来到庭审现场。
　　死者家属变卦了
　　表示改判将申诉
　　称当初签谅解书是为了拿到赔款，“被逼的”
　　因为公诉机关当庭提出“不宜判处孙伟铭死刑并立即执行”，参加旁听的不少人认为，二审改判可能非常大。
　　对此，受害者家属反应截然不同。韩常进认为这是自己希望看到的结局，而金宇航和亲戚则希望维持原判，判孙伟铭死刑，称签谅解书只是为了拿到赔偿，如果改判将继续申诉。
　　此前，在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时，金宇航曾表示不能谅解孙伟铭，但经过锦江区法院多次调解，他和另两家受害人家属还是联名签下了谅解书。2日，3家受害人拿到先期60万元赔款，并将谅解书交给了孙伟铭的代理律师。
　　但昨日，再次面对媒体的金宇航表现有点让人意外。进法庭前，他就表示希望维持原判，判孙伟铭死刑。从法院出来，他和姑妈更是明确提出“只能接受死刑，不能接受改判”，称如果改判将继续申诉。金宇航说，失去父母自己成了孤儿，现在每天住在姨妈家，连家都不敢回，这种后果无法挽回，不是赔了钱就可以买命。他一辈子都无法原谅孙伟铭。
　　金宇航说，当时之所以签下谅解书，只是同情孙林，并不是原谅孙伟铭。孙林希望他们签谅解书的目的就是想二审时得到改判保住儿子性命，既然一旦改判就会申诉，为啥还要签?对众多媒体的疑问，金宇航和姑妈回答:如果不签就拿不到赔偿，为了拿到赔款才“被逼签谅解书的”。
　　主观上不谅解，却又签下谅解书?在法律上究竟如何认定?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认为，只要受害人家属在《谅解书》上签了字，之后没有提交“不谅解孙伟铭”的书面申请，法院会视这份《谅解书》有效。如果受害人家属坚持不原谅孙伟铭，说《谅解书》没有反映他们的真实意图，那么民事赔偿就必须退还孙林。]]></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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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成都孙伟铭受害家属</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5 11:29:33</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成都孙伟铭醉驾案二审结果]]></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547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成都孙伟铭醉驾案二审结果
　　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一案二审，于昨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description>
<text><![CDATA[成都孙伟铭醉驾案二审结果
　　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一案二审，于昨日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审。庭上，检察院方表示，孙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要求找医生，在一审后进行了积极赔偿，因此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据了解，鉴于案情重大，此案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日宣判。
　　2008年12月14日，30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连撞5车后逃逸，造成4死1伤。
　　被告当庭痛哭:愿捐器官
　　今年7月22日，成都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伟铭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判处死刑。孙伟铭或将成为国内首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的交通肇事者。
　　昨日，在二审庭上，检察院方表示，一审定性准确，事实清楚，孙伟铭的主观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于孙的行为是间接故意而不是直接故意，同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要求找医生，此外在一审后进行了积极赔偿，因此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孙伟铭在作最后陈述时，向受害人家属道歉。他声泪俱下地说，只要他活着，即便是做牛做马也愿意向受害人赎罪，并表示他愿意将器官捐出。
　　受害者家属:要维持原判
　　记者来到四川省高院门口，看到一片忙碌的景象，各地媒体齐聚省高院门口，采访这起备受全国关注的案件。
　　现场有受害者家属对记者表示，本案的所有受害人家属都希望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如果法院的判决结果低于死刑，将坚决上诉。金女士认为，二审结果如果不维持原判太不公平，这不是用金钱和时间可以弥补的。
　　8月27日，孙伟铭案的三家受害人家属，在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签下《谅解书》。只要100万元的赔偿款到锦江法院的账户上，法院会将《谅解书》交给孙伟铭的辩护律师，以作为二审时提交省高院的证据。9月2日，在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主持下，3家受害者家属拿到先期60万元赔款，联名签下的《谅解书》也交给了孙伟铭的代理律师。
　　昨日，对于孙伟铭家属通过积极筹款进行赔偿，满足了受害人的赔偿要求，获得了《谅解书》的情况，法官表示将采纳意见，在量刑时认真考虑，择日宣判。]]></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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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成都孙伟铭醉驾</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5 11:25:3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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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94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9月5日国庆庆典演练活动的交通管制通告
　　根据国]]></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9月5日国庆庆典演练活动的交通管制通告
　　根据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总体安排，北京市国庆筹委会定于9月5日(星期六)24时至次日3时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为保障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安门地区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4日23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朝阳公园南路、农展馆南路、工人体育场北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由东向西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9月5日7时至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北门以南，东华门以西，西华门以东范围内的区域(含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午门);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5日16时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禁止车辆停放：
　　(一)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三)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北海南门停车场，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北京站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大华路，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前门西大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西交民巷，大会堂西侧路，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四、9月5日17时至19时，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五、9月5日17时至22时，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六、9月5日17时30分至22时，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七、9月5日17时30分至18时，由四惠桥经建国路、建国门内、外大街、东、西长安街至府右街南口，公共汽车、地铁一号线上述路段甩站通过，社会车辆禁止停车落客。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八、9月5日17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二号线前门站、和平门站甩站通过。
　　前往北京站的人员和社会车辆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可由东二环路东便门桥、花市大街经崇文门东大街、北京站西街、北京站东街、东二环路单向循环通行。
　　九、9月5日18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由四惠桥至国贸桥(不含桥上)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
　　(二)由国贸桥(不含)经建国门外大街至建国门桥(不含桥下)双向主、辅路。
　　车辆可分别绕行通惠河北路、朝阳路、光华路。
　　十、9月5日18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一号线对社会乘客停运;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1、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双向主、辅路及两侧相关路口纵深50米以内区域;
　　2、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
　　3、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霞公府街，大阮府胡同，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4、大会堂西侧路，南、北长街，北池子大街，西华门大街。
　　(二)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在管制时段内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南北穿行。
　　在上述管制区域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一、9月5日18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双向主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一)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不含)至复兴门桥(不含桥下);
　　(二)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西交民巷，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在上述管制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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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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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41:18</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94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根据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总体安排，北京市国庆筹委会将在9月5日(星期]]></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根据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总体安排，北京市国庆筹委会将在9月5日(星期六)24时至次日3时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届时将对天安门地区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9月4日23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朝阳公园南路、农展馆南路、工人体育场北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由东向西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9月5日7时至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北门以南，东华门以西，西华门以东范围内的区域(含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午门);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5日16时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禁止车辆停放：
　　(一)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三)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北海南门停车场，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北京站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大华路，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前门西大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西交民巷，大会堂西侧路，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四9月5日17时至19时，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五9月5日17时至22时，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六9月5日17时30分至22时，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七9月5日17时30分至18时，由四惠桥经建国路，建国门内、外大街、东、西长安街至府右街南口，公共汽车、地铁一号线上述路段甩站通过，社会车辆禁止停车落客。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八9月5日17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二号线前门站、和平门站甩站通过。
　　前往北京站的人员和社会车辆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可由东二环路东便门桥，花市大街经崇文门东大街，北京站西街，北京站东街，东二环路单向循环通行。
　　九9月5日18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由四惠桥至国贸桥(不含桥上)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
　　(二)由国贸桥(不含)经建国门外大街至建国门桥(不含桥下)双向主、辅路。
　　车辆可分别绕行通惠河北路、朝阳路、光华路。
　　十9月5日18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一号线对社会乘客停运;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1、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双向主、辅路及两侧相关路口纵深50米以内区域;
　　2、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
　　3、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霞公府街，大阮府胡同，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4、大会堂西侧路，南、北长街，北池子大街，西华门大街。
　　(二)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在管制时段内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南北穿行。
　　在上述管制区域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一9月5日18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双向主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一)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不含)至复兴门桥(不含桥下)。
　　(二)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西交民巷，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在上述管制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二9月5日18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东二环路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四十条桥、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十三9月5日20时至22时20分，工人体育场东路，东大桥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十四9月5日20时至24时，王府井大街北段，东四南大街，朝阳门南小街，西单北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珠市口东、西大街，骡马市大街，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十五9月5日23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府右街南口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南北穿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甩站通过。
　　十六9月6日0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复兴门桥(不含桥下)经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至新兴桥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和南北穿行。复兴门桥以西至真武庙北口以东、木樨地桥以西至新兴桥以东双向，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行人通行。
　　车辆可分别经西三环路向南、向北绕行莲花池东路、广安路、紫竹院路、西直门外大街。
　　(二)由闹市口路口向北，经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至平安大街路口双向主、辅路;由复兴门桥向北，经西二环路至官园桥由南向北方向主、辅路;由三里河东路南口向北，经三里河东路至车公庄路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十七9月6日1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三里河东路车公庄路口经车公庄大街，平安大街至东四十条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由西二环路、北二环路绕行。
　　(二)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主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十八9月6日1时45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东二环路由东直门桥(不含)至朝阳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朝阳门桥向东、向西绕行东直门内、外大街和朝阳门内、外大街。
　　(二)由东四十条桥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至甜水园街北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十九9月6日2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北京站街北口经建国门内、外大街，建国路至大望桥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东二环路由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和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二十9月6日2时45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甜水园街北口经甜水园街，金台路至西大望路北口由北向南方向主、辅路，西大望路，百子湾路西大望路口至东四环路百子湾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十一9月6日3时3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复兴门桥经东、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外大街至祁家园路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二9月6日5时至7时，由祁家园路口经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三9月7日0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姚家园路至东五环路平房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四上述管制道路在交通管制时段内，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各种车辆停放。在管制道路上停放的居民和单位车辆要提前选择外围停车场地，在管制时间前将车辆移走。
　　二十五9月5日，天安门城楼、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暂停对外开放一天，该区域及天安门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业。
　　二十六在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相关连接：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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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41:07</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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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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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一、9月4日23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一、9月4日23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朝阳公园南路、农展馆南路、工人体育场北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由东向西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9月5日7时至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北门以南，东华门以西，西华门以东范围内的区域(含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午门);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5日16时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禁止车辆停放：
　　(一)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三)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北海南门停车场，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北京站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大华路，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前门西大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西交民巷，大会堂西侧路，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四、9月5日17时至19时，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五、9月5日17时至22时，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六、9月5日17时30分至22时，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七、9月5日17时30分至18时，由四惠桥经建国路、建国门内、外大街、东、西长安街至府右街南口，公共汽车、地铁一号线上述路段甩站通过，社会车辆禁止停车落客。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八、9月5日17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二号线前门站、和平门站甩站通过。
　　前往北京站的人员和社会车辆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可由东二环路东便门桥、花市大街经崇文门东大街、北京站西街、北京站东街、东二环路单向循环通行。
　　九、9月5日18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由四惠桥至国贸桥(不含桥上)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
　　(二)由国贸桥(不含)经建国门外大街至建国门桥(不含桥下)双向主、辅路。
　　车辆可分别绕行通惠河北路、朝阳路、光华路。
　　十、9月5日18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一号线对社会乘客停运;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1.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双向主、辅路及两侧相关路口纵深50米以内区域;
　　2.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
　　3.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霞公府街，大阮府胡同，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4.大会堂西侧路，南、北长街，北池子大街，西华门大街。
　　(二)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在管制时段内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南北穿行。
　　在上述管制区域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一、9月5日18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双向主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一)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不含)至复兴门桥(不含桥下);
　　(二)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西交民巷，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在上述管制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二、9月5日18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东二环路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四十条桥、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十三、9月5日20时至22时20分，工人体育场东路，东大桥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十四、9月5日20时至24时，王府井大街北段，东四南大街，朝阳门南小街，西单北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珠市口东、西大街，骡马市大街，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
　　十五、9月5日23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府右街南口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南北穿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甩站通过。
　　十六、9月6日0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复兴门桥(不含桥下)经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至新兴桥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和南北穿行。复兴门桥以西至真武庙北口以东、木樨地桥以西至新兴桥以东双向，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行人通行。
　　车辆可分别经西三环路向南、向北绕行莲花池东路、广安路、紫竹院路、西直门外大街。
　　(二)由闹市口路口向北，经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至平安大街路口双向主、辅路;由复兴门桥向北，经西二环路至官园桥由南向北方向主、辅路;由三里河东路南口向北，经三里河东路至车公庄路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十七、9月6日1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三里河东路车公庄路口经车公庄大街、平安大街至东四十条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由西二环路、北二环路绕行。
　　(二)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主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十八、9月6日1时45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东二环路由东直门桥(不含)至朝阳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朝阳门桥向东、向西绕行东直门内、外大街和朝阳门内、外大街。
　　(二)由东四十条桥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至甜水园街北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十九、9月6日2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北京站街北口经建国门内、外大街、建国路至大望桥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东二环路由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和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二十、9月6日2时45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甜水园街北口经甜水园街、金台路至西大望路北口由北向南方向主、辅路，西大望路，百子湾路西大望路口至东四环路百子湾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十一、9月6日3时3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复兴门桥经东、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外大街至祁家园路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二、9月6日5时至7时，由祁家园路口经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三、9月7日0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姚家园路至东五环路平房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四、上述管制道路在交通管制时段内，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各种车辆停放。在管制道路上停放的居民和单位车辆要提前选择外围停车场地，在管制时间前将车辆移走。
　　二十五、9月5日，天安门城楼、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暂停对外开放一天，该区域及天安门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业。
　　二十六、在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相关连接：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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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40:55</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93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从市交通委获悉，9月5日将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从市交通委获悉，9月5日将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为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交管部门从9月4日22时起陆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演练方案和交通管制影响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将对行经交通管制区域的地铁及地面公交线路运营进行相应调整，全市60万交通职工将尽最大努力，圆满完成国庆庆典演练交通运输工作，并保证城市交通运营安全、高效、有序，请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谅解。
　　五条地铁甩站通过
　　1号线17点开启全线末班车
　　9月5日，受国庆庆典演练交通管制影响，大望路、国贸等地铁车站将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在演练人员集结时段，1号线、2号线、5号线将开行广场活动人员集结专列，影响部分普通列车开行，集结专列不向普通乘客开放。
　　9月5日，地铁1号线将在17点从苹果园站和四惠东站双向发出全程末班车，从17：30开始，1号线运营区段变更为苹果园站至复兴门站。从苹果园站发往复兴门站的区段末班车，发车时间为22：55，从复兴门站发往苹果园站的区段末班车，发车时间为23：30。另外，从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大望路、国贸、永安里、建国门、东单、王府井、天安门东、天安门西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四惠、四惠东站南侧出入口封闭。从18：00至集结运输任务结束，八宝山、五棵松站封闭，普通列车通过不停车，集结任务完成后，正常开放。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1号线从17：30至集结工作结束，运营区段变更为苹果园站至复兴门站，双方向普通乘客列车和集结专列混行，普通乘客列车最小间隔为8分钟。
　　八通线17：30至18：04，四惠、四惠东站南侧出入口将封闭。18：04至22：00，四惠、四惠东站封闭，在此期间高碑店站为临时终点站，列车在高碑店站清人。
　　2号线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建国门、前门、和平门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提醒您注意的是，18：30至集结工作结束，内外环双方向普通乘客列车和集结专列混行，普通乘客列车最小间隔为6分钟。
　　5号线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东单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18：00至集结运输结束，天通苑北、宋家庄、刘家窑站临时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在此期间，蒲黄榆、天通苑站为临时终点站;集结运输结束后，天通苑北、宋家庄、刘家窑站正常开放。提醒您注意的是，18：00至集结工作结束，双方向普通乘客列车和集结专列混行，普通乘客列车最小间隔为6分钟。
　　10号线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国贸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
　　200余条公交线路临时调整
　　5日最早14点全线发末班车
　　根据9月5日交通管制措施，行经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地铁沿线、红庙路口至百子湾路口管制区、东二环(东直门桥至朝阳门桥)、长安街(建国门至四惠桥)等路段200余条公交线路将受到影响，采取全天或部分时段停驶，发区间车，绕行管制路段等方式调整运营方案。其中观光联运线路9月5日全天停驶，210、203、211、208、201、212、214等夜班线路停驶，请周边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望京北路东口至北京站东的420路、北京站东至黎各庄的639路、北京站东至顺义半壁店的640路、北京站东至西站南广场的122路、动物园至北京站西的103路、五路居至北京站西的104路、北京站东至环铁的403路等公交线路在9月5日14点就将发末班车，请广大市民提前打算。
　　9月6日清晨5时至7时，途经东二环东直门桥至朝阳门桥的9路、28路和43路将调整运营方案，改发区间车。请市民支持、谅解。
　　关于9月5日国庆庆典演练活动的交通管制通告
　　根据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总体安排，北京市国庆筹委会定于9月5日(星期六)24时至次日3时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为保障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安门地区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4日23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朝阳公园南路、农展馆南路、工人体育场北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由东向西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9月5日7时至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北门以南，东华门以西，西华门以东范围内的区域(含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午门);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5日16时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禁止车辆停放：
　　(一)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三)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北海南门停车场，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北京站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大华路，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前门西大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西交民巷，大会堂西侧路，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四、9月5日17时至19时，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五、9月5日17时至22时，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六、9月5日17时30分至22时，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七、9月5日17时30分至18时，由四惠桥经建国路、建国门内、外大街、东、西长安街至府右街南口，公共汽车、地铁一号线上述路段甩站通过，社会车辆禁止停车落客。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八、9月5日17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二号线前门站、和平门站甩站通过。
　　前往北京站的人员和社会车辆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可由东二环路东便门桥、花市大街经崇文门东大街、北京站西街、北京站东街、东二环路单向循环通行。
　　九、9月5日18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由四惠桥至国贸桥(不含桥上)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
　　(二)由国贸桥(不含)经建国门外大街至建国门桥(不含桥下)双向主、辅路。
　　车辆可分别绕行通惠河北路、朝阳路、光华路。
　　十、9月5日18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一号线对社会乘客停运;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1、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双向主、辅路及两侧相关路口纵深50米以内区域;
　　2、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
　　3、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霞公府街，大阮府胡同，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4、大会堂西侧路，南、北长街，北池子大街，西华门大街。
　　(二)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在管制时段内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南北穿行。
　　在上述管制区域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一、9月5日18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双向主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一)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不含)至复兴门桥(不含桥下);
　　(二)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西交民巷，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在上述管制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二、9月5日18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东二环路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四十条桥、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十三、9月5日20时至22时20分，工人体育场东路，东大桥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十四、9月5日20时至24时，王府井大街北段，东四南大街，朝阳门南小街，西单北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珠市口东、西大街，骡马市大街，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
　　十五、9月5日23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府右街南口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南北穿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甩站通过。
　　十六、9月6日0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复兴门桥(不含桥下)经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至新兴桥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和南北穿行。复兴门桥以西至真武庙北口以东、木樨地桥以西至新兴桥以东双向，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行人通行。
　　车辆可分别经西三环路向南、向北绕行莲花池东路、广安路、紫竹院路、西直门外大街。
　　(二)由闹市口路口向北，经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至平安大街路口双向主、辅路;由复兴门桥向北，经西二环路至官园桥由南向北方向主、辅路;由三里河东路南口向北，经三里河东路至车公庄路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十七、9月6日1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三里河东路车公庄路口经车公庄大街、平安大街至东四十条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由西二环路、北二环路绕行。
　　(二)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主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十八、9月6日1时45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东二环路由东直门桥(不含)至朝阳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朝阳门桥向东、向西绕行东直门内、外大街和朝阳门内、外大街。
　　(二)由东四十条桥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至甜水园街北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十九、9月6日2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北京站街北口经建国门内、外大街、建国路至大望桥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东二环路由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和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二十、9月6日2时45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甜水园街北口经甜水园街、金台路至西大望路北口由北向南方向主、辅路，西大望路，百子湾路西大望路口至东四环路百子湾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十一、9月6日3时3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复兴门桥经东、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外大街至祁家园路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二、9月6日5时至7时，由祁家园路口经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三、9月7日0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姚家园路至东五环路平房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四、上述管制道路在交通管制时段内，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各种车辆停放。在管制道路上停放的居民和单位车辆要提前选择外围停车场地，在管制时间前将车辆移走。
　　二十五、9月5日，天安门城楼、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暂停对外开放一天，该区域及天安门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业。
　　二十六、在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
相关连接：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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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Img />
<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40:44</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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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图]]></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93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24时至次日3时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交通管制范围扩大
　　故]]></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24时至次日3时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交通管制范围扩大
　　故宫中山公园周六暂停开放
　　本周六24时至次日3时，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将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天安门地区及东四环、东二环等相关道路，将分时、分段限制通行。
　　与上周末的国庆演练交通管制相比，本周六的管制范围由二环内为主，扩至东五环(如平房桥)、东四环(如四惠桥、大望桥)、东三环(如国贸桥)等相关地区。
　　管制时间从4日23时50分起，延至7日零时;跟上周末相同，管制区域内的部分单位、居民，应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长安街等路段，公交停运或甩站;前门站、国贸站等多个地铁站甩站通过不停车。
　　9月5日天安门城楼、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暂停对外开放一天，该区域及天安门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业。
　　


　　9月5日07:00至演练活动结束交通管制路段
　　

　　9月5日18:00至演练活动结束交通管制路段

　　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禁止车辆停放，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
　　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
　　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北海南门停车场，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
　　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
　　崇文门外大街，北京站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大华路，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
　　前门西大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西交民巷，大会堂西侧路，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9月4日
　　至演练车队通过后
　　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朝阳公园南路、农展馆南路、工人体育场北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由东向西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9月5日
　　至演练活动结束
　　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北门以南，东华门以西，西华门以东范围内的区域(含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午门);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提醒: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由四惠桥经建国路，建国门内、外大街，东、西长安街至府右街南口，公共汽车、地铁1号线上述路段甩站通过，社会车辆禁止停车落客。地铁2号线建国门站、5号线东单站、10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至演练活动结束
　　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2号线前门站、和平门站甩站通过。
　　至演练车队通过后
　　东二环路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四十条桥、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工人体育场东路、东大桥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王府井大街北段，东四南大街，朝阳门南小街，西单北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珠市口东、西大街，骡马市大街，除持证件车辆和公共汽车外，其他禁行。
　　至演练活动结束
　　由府右街南口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南北穿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甩站通过。
相关连接：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0090904113050209.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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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40:31</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93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根据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总体安排，北京市国庆筹委会定于9月5日(星期]]></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根据国庆60周年庆典活动总体安排，北京市国庆筹委会定于9月5日(星期六)24时至次日3时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为保障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天安门地区及相关道路分时、分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4日23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东五环路平房桥经姚家园路、朝阳公园南路、农展馆南路、工人体育场北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由东向西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9月5日7时至演练活动结束，天安门金水桥以北，故宫北门以南，东华门以西，西华门以东范围内的区域(含故宫、劳动人民文化宫、中山公园及天安门端门、午门);天安门广场及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南侧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9月5日16时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含两侧辅路及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禁止车辆停放：
　　(一)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
　　(二)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大阮府胡同，霞公府街，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三)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北海南门停车场，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大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北京站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大华路，前门东大街，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前门西大街，前门肯德基停车场，西交民巷，大会堂西侧路，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停放在上述道路和停车场内的车辆请提前移走。
　　四、9月5日17时至19时，由百子湾路加油站东侧小区路口经百子湾路、西大望路至红庙路口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分别绕行东四环路、东三环路、朝阳路、广渠路。
　　五、9月5日17时至22时，宣武区永定门西街，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五棵松场馆路段)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六、9月5日17时30分至22时，京通快速路由高碑店桥至大望桥双向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车辆停放和通行，公共汽车甩站通过。
　　七、9月5日17时30分至18时，由四惠桥经建国路、建国门内、外大街、东、西长安街至府右街南口，公共汽车、地铁一号线上述路段甩站通过，社会车辆禁止停车落客。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八、9月5日17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北京站东、西街(北半幅)，崇文门西大街、前门东、西大街、宣武门东、西大街(不含南侧便道)，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二号线前门站、和平门站甩站通过。
　　前往北京站的人员和社会车辆在交通管制时间内，可由东二环路东便门桥、花市大街经崇文门东大街、北京站西街、北京站东街、东二环路单向循环通行。
　　九、9月5日18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一)由四惠桥至国贸桥(不含桥上)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
　　(二)由国贸桥(不含)经建国门外大街至建国门桥(不含桥下)双向主、辅路。
　　车辆可分别绕行通惠河北路、朝阳路、光华路。
　　十、9月5日18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下列道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一号线对社会乘客停运;地铁二号线建国门站、五号线东单站、十号线国贸站甩站通过：
　　1、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双向主、辅路及两侧相关路口纵深50米以内区域;
　　2、东华门大街，东安门大街，金鱼胡同，金宝街;
　　3、南池子大街，南河沿大街，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西口至王府井大街南口)，霞公府街，大阮府胡同，大纱帽胡同，东单北大街，北极阁头条，政协路，朝阳门南小街(金宝街路口至北京站街北口)，正义路，台基厂大街，大华路，崇文门内大街，新闻大厦西侧路，邮通路，北京站街，石碑胡同，兵部洼胡同;
　　4、大会堂西侧路，南、北长街，北池子大街，西华门大街。
　　(二)长安街由建国门桥(不含桥下)至府右街南口(不含)在管制时段内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南北穿行。
　　在上述管制区域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一、9月5日18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下列道路双向主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
　　(一)长安街由府右街南口(不含)至复兴门桥(不含桥下);
　　(二)北河沿大街，景山东街，景山后街，西安门大街西段，西什库大街，大红罗厂街，灵境胡同，辟才胡同，西单横二条，太仆寺街，罗家胡同，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西单平面立交道路，金融街，广宁伯街，成方街，金城坊街，金城坊西街，学院胡同，西兴盛胡同，武定侯街，王府仓胡同，阜成门南顺城街，崇文门外大街，东单体育场南路，前门东路，正义路南延路，祈年大街，东打磨厂街，东交民巷，西交民巷，西绒线胡同，南、北新华街，香炉营头条，宣武门内、外大街，闹市口南街，西铁匠胡同。
　　在上述管制区域内单位和居民的车辆和人员，凭车辆所有人或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按民警指定的路线和时段出入。
　　十二、9月5日18时5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东二环路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四十条桥、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十三、9月5日20时至22时20分，工人体育场东路，东大桥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车辆通行。
　　十四、9月5日20时至24时，王府井大街北段，东四南大街，朝阳门南小街，西单北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东四西大街，朝阳门内大街，珠市口东、西大街，骡马市大街，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公共汽车外，禁止其它机动车通行。
　　十五、9月5日23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府右街南口经西长安街至复兴门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和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南北穿行，公共汽车停止运行，地铁甩站通过。
　　十六、9月6日0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复兴门桥(不含桥下)经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至新兴桥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和南北穿行。复兴门桥以西至真武庙北口以东、木樨地桥以西至新兴桥以东双向，采取局部封闭措施，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人员外，禁止其他行人通行。
　　车辆可分别经西三环路向南、向北绕行莲花池东路、广安路、紫竹院路、西直门外大街。
　　(二)由闹市口路口向北，经太平桥大街、赵登禹路至平安大街路口双向主、辅路;由复兴门桥向北，经西二环路至官园桥由南向北方向主、辅路;由三里河东路南口向北，经三里河东路至车公庄路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十七、9月6日1时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三里河东路车公庄路口经车公庄大街、平安大街至东四十条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车辆可由西二环路、北二环路绕行。
　　(二)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主路)，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十八、9月6日1时45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东二环路由东直门桥(不含)至朝阳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朝阳门桥向东、向西绕行东直门内、外大街和朝阳门内、外大街。
　　(二)由东四十条桥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至甜水园街北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十九、9月6日2时30分至演练活动结束，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由北京站街北口经建国门内、外大街、建国路至大望桥双向主路及北侧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东二环路由朝阳门桥(不含)至东便门桥(不含)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车辆可由东直门桥和广渠门桥向东、向西绕行。
　　二十、9月6日2时45分至演练活动结束，由甜水园街北口经甜水园街、金台路至西大望路北口由北向南方向主、辅路，西大望路，百子湾路西大望路口至东四环路百子湾桥双向主、辅路，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十一、9月6日3时30分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复兴门桥经东、西长安街、建国门内、外大街至祁家园路口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二、9月6日5时至7时，由祁家园路口经东大桥路、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三、9月7日0时至演练车队通过后，由朝阳医院大道口(不含)经工人体育场东路至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双向主、辅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由工人体育场东路北口经工人体育场北路、农展馆南路、朝阳公园南路、姚家园路至东五环路平房桥由西向东方向主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十四、上述管制道路在交通管制时段内，除持有演练活动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其它各种车辆停放。在管制道路上停放的居民和单位车辆要提前选择外围停车场地，在管制时间前将车辆移走。
　　二十五、9月5日，天安门城楼、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毛主席纪念堂暂停对外开放一天，该区域及天安门广场周边商业网点停业。
　　二十六、在交通管制时间和区域内，公交、地铁运营的调整由公交部门发布公告周知社会。
　　请社会单位及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
相关连接：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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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Img />
<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40:03</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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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93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9月5日将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description>
<text><![CDATA[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9月5日将在天安门地区及长安街举行国庆庆典综合演练，为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交管部门从9月4日22时起陆续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演练方案和交通管制影响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将对行经交通管制区域的地铁及地面公交线路运营进行相应调整，全市60万交通职工将尽最大努力，圆满完成国庆庆典演练交通运输工作，并保证城市交通运营安全、高效、有序，请广大市民给予支持和谅解。
　　9月5日，受国庆庆典演练交通管制影响，大望路、国贸、等地铁车站将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在演练人员集结时段，1号线、2号线、5号线将开行广场活动人员集结专列，影响部分普通列车开行，集结专列不向普通乘客开放。
　　9月5日，地铁1号线将在17点从苹果园站和四惠东站双向发出全程末班车，从17：30开始，1号线运营区段变更为苹果园站至复兴门站。从苹果园站发往复兴门站的区段末班车，发车时间为22：55，从复兴门站发往苹果园站的区段末班车，发车时间为23：30。另外，从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大望路、国贸、永安里、建国门、东单、王府井、天安门东、天安门西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四惠、四惠东站南侧出入口封闭。从18：00至集结运输任务结束，八宝山、五棵松站封闭，普通列车通过不停车，集结任务完成后，正常开放。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1号线从17：30至集结工作结束，运营区段变更为苹果园站至复兴门站，双方向普通乘客列车和集结专列混行，普通乘客列车最小间隔为8分钟。
　　八通线17：30至18：04，四惠、四惠东站南侧出入口将封闭。18：04至22：00，四惠、四惠东站封闭，在此期间高碑店站为临时终点站，列车在高碑店站清人。
　　2号线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建国门、前门、和平门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提醒您注意的是，18：30至集结工作结束，内外环双方向普通乘客列车和集结专列混行，普通乘客列车最小间隔为6分钟。
　　5号线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东单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18：00至集结运输结束，天通苑北、宋家庄、刘家窑站临时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在此期间，蒲黄榆、天通苑站为临时终点站;集结运输结束后，天通苑北、宋家庄、刘家窑站正常开放。提醒您注意的是，18：00至集结工作结束，双方向普通乘客列车和集结专列混行,普通乘客列车最小间隔为6分钟。
　　10号线17：30至当日运营结束，国贸站封闭，列车通过不停车。
　　200余条公交线路临时调整5日最早14点全线发末班车
　　根据9月5日交通管制措施，行经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地铁沿线、红庙路口至百子湾路口管制区、东二环(东直门桥至朝阳门桥)、长安街(建国门至四惠桥)等路段200余条公交线路将受到影响，采取全天或部分时段停驶，发区间车，绕行管制路段等方式调整运营方案。其中观光联运线路9月5日全天行驶，210、203、211、208、201、212、214等夜班线路停驶，请周边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准备。
　　望京北路东口至北京站东的420路、北京站东至黎各庄的639路、北京站东至顺义半壁店的640路、北京站东至西站南广场的122路、动物园至北京站西的103路、五路居至北京站西的104路、北京站东至环铁的403路等公交线路在9月5日14点就将发末班车，请广大市民提前打算。
　　9月6日清晨5时至7时，途经东二环东直门桥至朝阳门桥的9路、28路和43路将调整运营方案，改发区间车。请市民支持、谅解。
相关连接：9月5日地铁交通管制
9月5日北京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图
9月5日交通管制公交
9月5日周六交通管制
9月5日交通管制通知
9月5日国庆交通管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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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Img />
<keywords>9月5日交通管制交通管制</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11:39:3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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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成都孙伟铭无证醉驾致4死1伤案今日二审]]></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84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成都孙伟铭无证醉驾致4死1伤案今日二审　　
　　今日上午9时30分，省高院将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description>
<text><![CDATA[成都孙伟铭无证醉驾致4死1伤案今日二审　　
　　今日上午9时30分，省高院将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孙伟铭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诉案件，全国数十家媒体纷纷派出报道组齐聚成都，二审是否会对孙伟铭改判，成为公众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由于审判庭旁听席位数量有限，省高院将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在其他法庭进行直播。
　　全国关注庭审有旁听证方可进入
　　据了解，省高院第三审判法庭旁听席大约有100座。今日庭审，旁听人员包括省、市司法部门相关人员，还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受害者家属等。此外，还有20个媒体记者的旁听席。所有旁听人员须出示省高院统一发放的旁听证以及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并对号入座。
　　


　　孙伟铭在庭审现场(成都中院供图)资料图
　　


　　孙林四处奔波筹钱资料图
　　由于此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全国数十家媒体纷纷派出报道组赴蓉对此案进行报道。为了满足媒体的报道需求，以及旁听群众的需求，省高院采用了“分会场”的形式保障新闻媒体和群众的旁听需求。在可容纳300人的第一审判法庭设立了观摩庭，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让旁听人员现场观看，参加观摩庭旁听的人员，需出具省高院统一发放的观摩证及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昨日下午，省高院向新闻媒体发放了旁听证和观摩证。由于审判场地有限，为了维持法庭秩序，庭审的录音、录像和摄影由省高院安排专门人员统一进行，并于庭审结束后复制给新闻媒体。
　　据了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由王静宏、胡华、任冀川组成，书记员为罗兵。其中，担任审判长的王静宏为省高院刑四庭副庭长，据悉，王静宏曾担任过某中级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有着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
　　孙林重病孙伟铭妹妹参加庭审
　　据了解，今日孙伟铭案二审开庭，省高院共向三家受害人发放了7张旁听证。昨日记者联系上受害人家属，三家人都表示将去现场旁听，对于希望案件最终将是什么结果，三家受害人有不同的看法。
　　“事情到了这一步，孙伟铭被怎样判处，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伤者的丈夫韩常进说，由于儿子韩思杰出差在外，妻子卧床不可能到庭旁听，所以今日他一人去旁听。韩常进说，孙伟铭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孙伟铭的父亲孙林为儿子付出了太多，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孙林又重病在身，“我们对孙林，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些同情。”韩常进说，但同情归同情，法律是严肃的，“没有什么过多的想法，只是希望能给孙林一些希望……”
　　“对于二审，我还是那个想法，希望法院维持原判。”两家死者的儿子金宇航和张志宇的态度都很坚决。金宇航说，向孙家出具谅解书，这一直都不是他们的本意，但由于考虑到伤者还需要大量的治疗费，他们在很无奈的情况下，才签署了谅解书。而张志宇也表示，“对于孙伟铭，我们是不可能原谅的。”
　　昨日，记者一直试图联系孙林，但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代表孙家参加庭审的，是孙伟铭有孕在身的妹妹。孙家人希望孙伟铭二审能获得改判。随后记者联系上代理孙伟铭案的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据律所负责人施杰称，今日庭审，他有可能出庭为孙伟铭辩护。由于正在忙碌地做各种出庭前准备，对于辩护思路，施杰并没有透露。]]></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0090904092641981.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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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无证醉驾孙伟铭</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9:26:53</pubDate>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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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重庆公交车自燃经过原因视频图片]]></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84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重庆公交车自燃经过原因视频图片
　　成都公交车自燃 重庆一辆公交车自燃事件经过 重庆公交车自燃]]></description>
<text><![CDATA[重庆公交车自燃经过原因视频图片
　　成都公交车自燃重庆一辆公交车自燃事件经过重庆公交车自燃原因重庆公交车自燃事件原因真相司机镇定疏散20余名乘客
　　司机高喊“莫打挤，挨个走”，20余名乘客安全逃下车
　　昨晚7时20分——距成都公交车燃烧仅仅一天，我市主城区发生一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危急关头，驾驶员打开车门，高喊“莫打挤，挨个走”，让车厢内“兵荒马乱”的情形变得“井然有序”，车内20余名乘客安全逃生。
　　发生自燃事故的是一辆866中级公交车(朝天门—水口)。乘客张先生说，事发时，该车正经过五里店永辉超市，突然，车厢中部的井盖下冒出一阵青烟，焦臭味随之扑鼻而来。紧接着，一团火苗通过车内井盖从客车底盘向上窜出，险些将邻座的一位女乘客的裙子引燃。
　　“车起火了，快停车逃命!”张先生称，率先反应过来、高呼逃命的是坐在后排的乘客，他们从座位上跳起，挤上狭窄的通道拥向车门。此时，车厢中部紧邻火源的乘客也惊慌地站起身来，一度与后排乘客拥堵在通道上;靠窗一侧的乘客则有人推开车窗探出单腿，欲直接跳车。
　　“大家都被成都的事吓得抓狂了!”张先生说，在场面混乱至极的关头，只听一声高呼：“莫慌，莫打挤，挨个走!”——喊话的是驾驶员。原本慌乱的乘客一下都“清醒”过来，顺利地逃出了车门。
　　


　　重庆公交车自燃现场视频截图1
　　


　　重庆公交车自燃现场视频截图2
　　火灾现场
　　


　　重庆公交车自燃现场视频截图3
　　乘客逃生
　　


　　浓烟冲天
　　


　　被烧成灰烬的公交车
　　目前，公交公司已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昨天上午7时55分，一辆双层100路公交车在南京市雨花西路高架桥沿线尾部发生自燃，浓烟升腾数十米。时值上班高峰，公交车内有乘客60多位。一骑车上班的市民发现火情后，奋追100多米，向驾驶员通报火情，随即司机停车并及时疏导乘客，后因火势太大，公交车瞬间成了“火”车，还危及地铁中华门站10多米高正在运行的地铁线。随即，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扑救大火。整个过程中，没有乘客受伤。但是大火将公交车烧成了一个空壳，烤化了附近的店家门面招牌，熏黑了地铁栅栏，道路旁的植物也被烤死。
　　公交车尾巴冒火　小伙子狂追百米报警
　　记者得知消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刚从车上下来的市民连称：“多亏那个小伙子，他不追过来通报情况，我们可能就凶多吉少了。”
　　乘客张秀华说，当时这辆公交车正好下坡行驶，旁边是中华门地铁站台。这时他们发现有一位小伙子拼命骑着车对车内驾驶员喊话。在雨花西路摆报摊的陈大爷告诉记者，那个小伙子边喊“着火了、快停车”边做着手势，根本不管自己的安全。
　　公交车在驶出中华门地铁站20米处缓缓停了下来，停车瞬间，前后门迅速打开，乘客快速下车。当时车里有学生、老人，当然更多的是上班族，总共有五六十个人。乘客们下车后寻找那位小伙子，他却不见踪影。
　　在现场，脸色发白的驾驶员石磊手不住发抖，讲话直打颤。他告诉记者，开车时并未感到异样，直到发现有人追到车窗前喊停车，才通过后视镜发现巴士尾部右后方开始冒烟，便紧急停车……现在回想起来还很后怕。
　　据了解，当时石师傅用平和的语气对乘客们说,车子有些故障，请大家下车换乘其他车次。但车内人太多，加上已有人发现车尾异常情况，几秒钟车门处就挤堵成一团，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句:老人、小孩先走!人群让开了，几名正在一层的学生迅速下车，接着是几位老人……由于大火迅速蔓延，上层的年轻人只好在下了车的乘客的帮助下从窗口慢慢下来。车上一位正闭目养神的70岁的乘客被身边一位小伙子喊醒后才得以及时下车。
　　石师傅告诉记者，他随后用衣服护住鼻子，登上已满是烟的车厢二层，对两层做完检查确认无乘客后，取出灭火器来到汽车尾部灭火，但没用;停在公交车后50米处的四位私家车司机拿着自己车内的灭火器前来扑火，还是没用。后来私家车车主们干脆把自己的车子一字排开，挡住后来的车辆，不让它们靠近着火点。
　　火球烤化店家门头　所幸没造成地铁停运
　　在现场，开烟酒店的吴先生说，当时他和老婆3分钟内就把外面的柜台搬到店里，但玻璃柜台仍被燃烧产生的高温烤裂一个口子，附近多家店塑料招牌被烤化或烤变形了。
　　乘客下车3分钟后，大火愈烧愈烈，浓烟蹿到了3层楼高，火苗肆意地舔食着高架桥底部的线路和植物藤蔓。塑料味、油漆味伴着玻璃的爆炸声和发动机附近的爆炸声阵阵传来……8：15，消防官兵赶到现场，迅速展开扑救。但是大火已经将整辆车吞没，最后留下的只是一个黑壳。后来这辆公交车残骸被拖走。9时，雨花西路路段恢复通车。
　　据了解，该车当时正好停在地铁线路下面，燃烧处地铁有隔离板，大火没烧断线路，也没造成地铁停运。
　　南京拟给公交车　穿上“防火外衣”
　　事发后，南京多个部门派员赶到现场，检查起火原因。事故发生后赶到现场的100路车队的潘队长表示，这辆100路双层车“才买来3年多，其发动机为后置型，在油箱左侧。发动机上方有3个圆形自动灭火弹，中间灭火弹里有一条温控线，一旦发动机出现异常温度，或者出现火苗、高温烟雾时，这条温控线会自动‘点燃’灭火弹，喷出大量灭火干粉……”潘队长称，他听说灭火弹“爆炸出了3声”，“说明当时发动机周围灭火装置性能是好的，至少这个灭火弹延缓了公交车自燃的速度，否则乘客都可能来不及跑……”该队长表示，灭火装置当时只能暂时控制发动机上的火苗，火一旦蔓延到车身上，尤其是车身的助燃品——油漆面上，就无法控制了。
　　采访中，许多市民都问，“3月底才在新街口闹市区发生了一起公交车自燃，怎么才隔几天，又出现了同样事情?”南京公交公司负责人表示，“经调查，这辆100路是因为发动机油管爆裂，引发发动机起火而产生自燃。”这与前些天发生的35路公交车自燃原因相似。
　　据悉，昨天下午，南京公交公司已与城建集团商议对缺乏安全灭火性能的公交车进行改装的事宜。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有关部门还在与公安、消防、市政等部门协商，计划尽快给公交车穿上“防火外衣”。
　　两位市民给本报提供第一现场照片
　　昨天上午，本报网站(www.yangtse.com)和手机报，第一时间发布了该事件的新闻和图片。车窗、车门及车内物品均已变形，火焰冲天直蹿到高架桥上，现场触目惊心的场面，是扬子晚报热心读者朱飞龙送来的。
　　20多岁的朱飞龙是一个摄影爱好者。当时他连鞋都顾不得穿，赶忙拿来相机，对着着火的车子开始猛拍起来，崩裂的玻璃碎片和股股热浪让他靠近不了。他于是跪在地上，在离自燃车的最近处，奋力拍下了一组照片。目前，该组图片全部在本报网站上。
　　而另一位市民汤林海也找到记者，将其拍摄的第一手现场照片提供给记者。“这次火势比较大，我正好经过，碰巧拍到了，独家提供给我喜爱的扬子晚报。”汤先生告诉记者，他拿出数码相机拍下一组照片时，现场的人还不算多，消防官兵也没有赶到现场。
相关链接：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图片
9.3重庆公交车自燃视频
重庆公交车自燃经过原因视频图片]]></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0090904092457970.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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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重庆公交车自燃公交车自燃</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9:44:41</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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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9.3重庆公交车自燃视频]]></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84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9.3重庆公交车自燃视频
　　昨天15时10分左右，重庆朝天门至金岛花园的120路公交车在行驶]]></description>
<text><![CDATA[9.3重庆公交车自燃视频
　　昨天15时10分左右，重庆朝天门至金岛花园的120路公交车在行驶至菜园坝南区路140号时发生燃烧，车辆被烧毁，7名乘客轻伤。经现场勘察初步判断该公交车系自燃，当时车上载有20余名乘客，7名受伤人员中，6人轻微伤，1人15%二度烧伤，已送往医院救治，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该路段交通已恢复正常。
　　灭火只用10分钟
　　昨天15时10分左右，重庆朝天门至金岛花园的120路公交车在行驶至菜园坝南区路140号时发生燃烧。重庆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消防车及相关警种人员赶赴现场扑救。
　　据菜园坝消防中队战士介绍，当时的浓烟和明火太猛了，只能看到小半个车身，不时传出玻璃窗户的爆炸声。消防员只用10分钟就控制住了火势，但是公交车车窗和车座已全部报废，客车烧成光架。
　　
　　重庆120路公交车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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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取11袋残骸检验
　　由于事发闹市区，现场交通拥堵厉害，交警随即实施了交通管制，一小时后，才允许公交车半幅通行。下午5点05分，事故车被一辆大型拖车拖离现场，被阻断了近两小时的南区路交通恢复。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高晓东赶到现场，组织刑警和消防总队防火部专家一起对火灾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客车起火原因。回收现场残骸，一共用了11个编织袋，这些残骸都要拿回去做进一步比对分析。
　　&gt;&gt;逃生者自述
　　推开车窗跳车
　　42岁的李长英在朝天门批发市场做服装生意。昨天下午，她和一名女同事像往常一样在朝天门车站等车。不久，来了一辆120公交车，她俩上车后在最后一排坐下。李长英回忆说：
　　车摇摇晃晃地开着，不久，我就睡着了。“快点起来，着火了!”我被人推醒，很冒火。睁眼一看，后车门靠前的位置，熊熊大火正在燃烧。我愣在一边，没有转过神。
　　同事拉起我想往前面逃生，但根本不可能。我们只能打开后车窗往外跳。在跳的过程中，不知谁推了我一把，我重心不稳，头先着了地。摔下车后，有人搀扶起我。站起一看，周围站满了从车上逃下来的人。再往车上看，已经没人了。
　　&gt;&gt;目击者讲述
　　一分钟全部逃生
　　南区路153号摆水果摊的谢峥嵘事发时坐在水果摊前喝酒，他看见有辆从朝天门方向开过来的公交车冒出了黑烟，很快整个车厢都被黑烟包围。他扔掉酒瓶，朝公交车跑去。他说：
　　前后两扇车门大开，十多名乘客已经跑下车，冲到路边。我走到后门，一个三十七八岁、身穿花衬衫的妇女正大步从车门台阶上跨下，我帮忙拉了一把，只见她右边肩膀、右手臂都被火烧伤了。她是最后一个逃出公交车的人。从冒烟停车到全部逃生，只花了不到一分钟。
　　后来我又跟逃生乘客摆龙门阵。这趟车除了一个六十来岁的老人外，都是青壮年。乘客说，那位老人是最先被大家搀扶着下车的。
　　■解读
　　这次火灾为何伤亡小
　　这次重庆公交车在主城闹市区着火，车上乘客全部逃生，只受了轻伤。参与现场调查的市消防总队总工程师吴华分析认为，有三大原因：
　　其一，车内人数较少。车内驾乘人员总共只有20余人，因此车内空间宽敞，乘客通过过道逃生时不拥挤，没有造成踩踏，得以鱼贯而出成功逃生。
　　其二，发现险情及时。据目击者、“菜篮子”肉摊老板黄建均介绍，从发现车厢中部冒烟，到车辆紧急停下，距离不到20米。因为发现险情呼救及时，驾乘人员得以在火苗完全蹿烧蔓延前疏散乘客。
　　其三，车窗可以打开。虽然受困于浓烟，被车厢中部的熊熊烈火切断了逃生路，但后排女乘客李长英得以逃生，正是得益于其车窗非全封闭，可以打开车窗跳车获救。
相关链接：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图片
9.3重庆公交车自燃视频
重庆公交车自燃经过原因视频图片]]></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0090904092316922.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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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9.3重庆公交车自燃公交车自燃</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9:43:5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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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图片]]></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83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图片
　　9月3日下午3时10分左右，重庆朝天门至金岛花园的120路公交车]]></description>
<text><![CDATA[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图片
　　9月3日下午3时10分左右，重庆朝天门至金岛花园的120路公交车在行驶至菜园坝南区路140号时发生燃烧，车辆被烧毁，7名乘客轻伤。
　　重庆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消防战车及相关警种人员赶赴现场扑救。经现场勘查初步判断该公交车系自燃，当时车上载有20余名乘客，7名受伤人员中，6人轻微伤，1人15%二度烧伤，已送往医院救治，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目前，该路段交通已恢复正常，社会平稳。
　　新闻摘要：3日15：25分许，重庆一辆牌号为“渝A28976”的120路公交车在行至渝中区南区路时发生燃烧，致3名乘客受伤。重庆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称，发生燃烧的120路公交车已经排除了自燃的可能性。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公交车被烧得面目全非
　　


　　目击者拍摄到的公交车着火瞬间
　　


　　消防官兵现场施救
　　


　　公交车燃烧事故现场
相关链接：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图片
9.3重庆公交车自燃视频
重庆公交车自燃经过原因视频图片]]></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0090904091947676.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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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重庆120公交车自燃公交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4 9:43:29</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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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20元通行费要了一条命]]></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404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20元通行费要了一条命
　　昨天，死者表哥杨先生致电本报说，表妹患病后到唐河县医院救治，前天下]]></description>
<text><![CDATA[20元通行费要了一条命
　　昨天，死者表哥杨先生致电本报说，表妹患病后到唐河县医院救治，前天下午2时许，病情恶化，要紧急转往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家属赶紧电话联系了在南阳七里园人民医院做医生的亲属崔玉斌。
　　“我接到电话后两分钟就带着急救车出发了。”崔玉斌说，约20分钟后，急救车火速赶到沪陕高速唐河高速收费站。“当时时间紧急，出车时，我和护士、司机都没来得及穿工作服，也没拿派车单。”崔玉斌说，到了收费站时，工作人员要求缴纳20元通行费，“当时身上没带钱，我就向工作人员出示了我的身份证，并解释说我要赶着接病人。但无论我怎么解释，都行不通。僵持了半个多小时，收费站才给司机和护士放行，但就是不让我走。”崔玉斌说，双方在收费站僵持时，病人在唐河县医院急救室进行抢救，当天下午5时许，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女工作人员受访时说，“收改免”目前在我省管理得比较严格，收费站工作人员必须按章收费，否则要受到严厉的处罚。鉴于此，在急救车司机没有出示派车单及任何证明、且急救车是空车的情况下，唐河收费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收费合乎规定。
　　省交通厅征稽处一宁姓工作人员也表示，急救车司机在出示派车单或急救车上确实拉有病人的情况下，才能免交高速通行费，这样是为了防止假冒车逃费。]]></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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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通行费</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2 17:18:12</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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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印度北部车祸酿成24人死亡]]></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399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印度北部车祸酿成24人死亡
　　9月1日印度一辆公交车在北部地区坠入深谷，造成至少24人死亡，]]></description>
<text><![CDATA[印度北部车祸酿成24人死亡
　　9月1日印度一辆公交车在北部地区坠入深谷，造成至少24人死亡，9人受伤。
　　报道称，这辆私营公交车从位于喜马谐尔邦曼迪地区的山路上坠入30米深的山谷。事故发生时，车辆上载有35-40名乘客。
　　目前，所有遇难者尸体已被找到，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警方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故是由于下雨路滑以及驾驶失误所造成的。]]></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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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Img />
<keywords>印度北部车祸</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2 16:43: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浙江高院：从严惩治交通肇事犯罪]]></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9/23321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浙江高院：从严惩治交通肇事犯罪
　　记者：对缓刑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其意义是什么?
　　丁卫强]]></description>
<text><![CDATA[浙江高院：从严惩治交通肇事犯罪
　　记者：对缓刑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其意义是什么?
　　丁卫强：我们调研中发现，交通肇事犯罪判缓刑全省在70%以上，有的法院达90%以上。我们认为，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相对较多，与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有关，基本上是符合实际的。但判处缓刑过多过滥，起不到刑罚的震慑、预防犯罪作用。赔了钱就可判处缓刑，群众认为就不需“坐牢”了，是“以钱抵刑”、“以钱买刑”。许多开车人也就容易忘乎所以，以为赔点钱就行了，起不到刑罚应有的作用。对此群众有反映，影响到司法形象，故应当加以控制。故我们规定了六种一律不适用缓刑和五种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形，目的在于严厉打击“醉驾”、“飚车”、斑马线上致人死亡、逃逸等恶劣行为。
　　记者：制定这项意见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丁卫强：有的。我们是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执法的依据，制定规范性文件不能与之精神相违背。本意见严格遵照法律和司法解释明文规定制定。对于没有明文规定的，或者争论较大影响执法统一的，严格按照法律精神，对相关问题作出释诠，以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业务指导的任务。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有总结审判经验的职能。我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这一意见，从性质上看，属于业务指导文件，是一项司法政策，并不是法律规范，主要是想通过它对下级法院主要起到业务指导作用，规范交通肇事犯罪的审判。这也是能动司法的体现。
　　既然是指导下级法院的意见，就得让老百姓也知道，要向社会公开。这是符合人民法院实行“阳光司法”的要求。
　　记者：请你谈谈制定本意见的指导思想。
　　丁卫强：我省由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车辆拥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交通事故多发。近年来，全省每年交通肇事死亡人数都在6000人以上。交通肇事已成为社会公害，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形成了强烈的冲击。特别是今年以来，醉酒驾车、“飚车”等致人死亡的重大、恶性交通肇事案件频发，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政领导、省法院领导均极为关注。鉴于当前情况，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整治，人民法院有必要出台相应的司法政策，供全省法院统一执行。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们出台了这一规定，以从严把握此类案件，从严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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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惩治交通肇事犯罪</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8:00:2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浙江：交通肇事加重处罚]]></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9/23321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浙江：交通肇事加重处罚
　　为统一执法标准，依法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保]]></description>
<text><![CDATA[浙江：交通肇事加重处罚
　　为统一执法标准，依法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今天公布《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全省法院在交通肇事案缓刑的适用、自首的认定、人身损害赔偿与量刑、无能力赔偿数额的确定等问题上有了规范性指导意见。
　　详尽列举“不适用缓刑”的11种情形
　　据了解，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70%以上被浙江省法院判处缓刑，有的法院达90%以上。为防止缓刑适用过多过滥，浙江省高院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后逃逸的;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等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同时，浙江省高院还规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无驾照驾驶机动车，或者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等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曾因此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又犯交通肇事罪的“屡教不改者”、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者，一般也不适用缓刑。
　　交通肇事后报警不能认定为自首
　　据了解，以前许多案件是因为交通肇事报警被认定为自首，从而判处缓刑，死了人也不须坐牢。浙江省高院规定，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被告人交通肇事后必须履行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浙江省高院出于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的客观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定被告人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
　　而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向有关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认定自首，依法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轻处罚，一般不予减轻处罚。对于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情节的，不适用缓刑。
　　防止“以钱抵刑”加强司法救助和民事赔偿执行力度
　　意见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如能及时足额赔偿，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或其亲属。省高院宽严相济，明确规定对民事赔偿积极，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的，一般应在量刑时有所体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还可适用缓刑;但要防止产生“以钱抵刑”的负面影响，对那些犯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被告人，从轻幅度要小，甚至可以不予从轻处罚。对于基本未赔偿的，或者隐匿财产逃避赔偿的，要酌情从重处罚。
　　为保护被害人或其亲属的利益，浙江省高院还强调加强民事赔偿执行力度，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给予司法救助。
　　只有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定罪问题
　　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属交通肇事罪“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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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肇事</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58: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交通违法处罚宽松肇事成本低]]></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BjTj/200909/23311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交通违法处罚宽松肇事成本低
　　酒后驾车逃匿罪上加罪
　　8月16日深夜，24岁的浙江天台人]]></description>
<text><![CDATA[交通违法处罚宽松肇事成本低
　　酒后驾车逃匿罪上加罪
　　8月16日深夜，24岁的浙江天台人戴天涯驾驶宝马轿车途经60省道三合镇下坊村路段时，撞倒了一位抱着小孩子过马路的行人。这位姓席的行人在被送往医院急救途中死亡，其儿子被送到台州医院，抢救无效于18日死亡。
　　据当地警方介绍，当交警到现场时，戴天涯已弃车离开。民警通过现场走访、网上查询确定了驾驶人，并进行了布控。8月17日凌晨2时许，发生事故近4个小时后，戴天涯在亲人陪同下到交警大队投案，办案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液样本。经台州市公安局鉴定，戴天涯的血样检测结果显示为血液酒精含量0.72mg/ml，系酒后驾驶。目前，天台县警方已将戴天涯予以刑事拘留。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宋晓春表示，戴天涯酒后驾车肇事后逃匿是一种罪上加罪的不明智行为。宋晓春认为，根据检测，戴天涯血液中有较高的酒精含量，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此外，由于戴天涯从逃离现场到投案，间隔近4个小时，致使公安机关无法确认事发时其血液酒精含量有无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这是一种从重处理的犯罪情节。
　　现在交警部门在检查酒后驾车过程中，遇到一些人采取各种手段拖延时间，影响酒精检测结果。宋晓春说，这样做其实是很不明智的，因为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妨碍司法公正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关的处罚。此外，拖延并不能改变酒后驾车的事实，现在国内一些省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标准，根据检测结果和相隔的时间测算事发时的血液酒精含量。相信浙江省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出台相关法规，弥补这方面的法规空白。
　　严查酒后驾车没有“特权阶层”
　　醉驾事件发生后，暴露在公众面前的除了违法者本人法律意识的淡漠，更有一张张错综复杂的“说情网”。“不就是罚几个钱吗?最多不过拘留，找人摆平就没事了!”一名醉驾撞死人者的酒后“真言”，显露了一些人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针对公众深恶痛绝的“特权”，各地采取各种措施不留情面。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长赵野松介绍，截至目前，杭州对所有醉酒驾驶人员全部执行行政拘留。他表示，对醉酒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坚持“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交警部门都将一视同仁，从严处罚，绝不开口子。欢迎媒体和群众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8月20日，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梁惠明因醉酒驾车被行政拘留。而在浙江，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浙江省实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条常态严管措施以来，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被抄告同级纪委的超过15人。
　　杭州萧山区纪委(区监察局)还按照交通违法程度不同细化了处理标准，视情给予交通违法人谈话教育、诫勉处理、行政警告处分、党纪政纪处分等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处分。同时，在干部提拔使用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上作出相应规定。
　　要执法严查更要社会曝光
　　据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通过一周的集中宣传和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特别是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降幅不明显。
　　有专家认为，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降幅不明显，一方面说明交警部门的查处力度加大了，许多原本没有被查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了;另一方面也表明，即便是在这种严查严管的情况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有网民发帖表示，酒后驾车之所以屡禁不止，同定性偏低、处罚宽松、以罚代刑有直接的关系。长期以来，酒后驾车，多以批评罚款了结。这不仅对无辜受害者不公，而且弱化了法律对酒驾者的惩戒震慑作用，甚至助长他们“钱摆平命”的交易心态，使酒驾成为“杀人成本最低”的交通肇事行为。这也是酒驾者“前赴后继”的内在诱因。]]></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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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肇事</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18:45</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各国对酒后驾车处罚规定]]></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BjTj/200909/23310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各国对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法国
　　对酒后驾车“零容忍”
　　据新华社电 尽管法国是一个]]></description>
<text><![CDATA[各国对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法国
　　对酒后驾车“零容忍”
　　据新华社电尽管法国是一个好酒的国度，但法国对酒后驾车是“零容忍”，从日常的预防和事后的处罚都能看出这一点。毕竟，在法国发生车祸的原因中，酒后驾车和超速是两大并行杀手。
　　法国警方经常在城市或高速路进行例行检查，以对喜欢饮酒的驾车者实行威慑。
　　法国法律对酒后驾车的处罚相当严厉。如果司机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5毫克低于0.8毫克，要根据情节处以135欧元至750欧元的罚款，而且驾照要被扣掉6分。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超过0.8毫克就要按醉酒驾车来处置，司机可能面临两年的牢狱之灾和4500欧元的罚款，而且法院会视情节吊销司机一段时间的驾照。这些还都是对初犯者的从轻处罚，如果是重犯处罚会翻倍，也就是说有可能要坐牢4年、罚款9000欧元。
　　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处罚会更重。如果造成了其他人员重伤，罚款会升至3万欧元，判刑则升至3年至10年不等。如果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则将被判最高10年监禁，罚款可能会升至15万欧元，这还不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民事赔款。
　　西班牙
　　酒后驾车属刑事犯罪
　　按照西班牙现行法规，如果司机的呼气酒精浓度超过每毫升0.25毫克，就属于酒后驾车;对于职业司机和驾龄一年以下的新手来说，这一要求更加严格，呼气的酒精含量不能超过每毫升0.15毫克。
　　交通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如发现司机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每毫升0.6毫克，那么不管有否造成交通事故，司机都会面临刑事处罚，将被判处3到6个月的监禁或者处以高额罚款加上31天到90天的社区劳动，同时吊销驾照1年到4年。如果因酒后驾驶酿成事故，司机还会被追加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在审理与酒后驾车有关的案件时，通常来说，如果司机肯主动认罪，在公诉方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获得减刑三分之一的宽大处理。
　　新加坡
　　教罚并重抓酒后驾车
　　据新华社电一向以法律体系完善严明著称的新加坡对待酒后驾车也不例外，通过积极宣传教育和较其他国家更严厉的刑罚“两手抓”来打击酒后驾车。
　　新加坡警方每年都会举办大大小小的讲座和图片展览等活动，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在酒吧等娱乐场所张贴海报，劝诫人们饮酒后不要开车。自1989年起，每年圣诞节等公共假日之前，警方会集中举办“酒后别驾车”宣传活动。
　　此外，警方从2008年1月起在酒吧等夜间娱乐场所附近展开“围堵”行动，查处酒后驾车司机，同时向酒吧等娱乐场所的顾客分发公交卡和出租车优惠券，以鼓励公众饮酒后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回家。一些娱乐场所也积极配合，提供免费送回家服务，或是让饮酒客人的车免费在停车场“过夜”，客人第二天再回来取车。
　　新加坡法律规定，酒后开车初犯者将被罚款1000~5000新元(1美元约合1.44新元)，或入狱6个月以下;再犯者则被罚款3000~1万新元，并被判入狱12个月以下;屡犯者则可被判支付高达3万新元罚款，并入狱3年。被判酒后驾车者即使没有造成车祸，也将被吊销驾照至少一年。
　　日本
　　施“连坐”处罚
　　日本《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做出了严格规定，除对酒后驾车者本人严加惩处外，还对提供酒水、车辆以及同乘人员实施处罚。
　　《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新规定于2007年9月19日开始生效，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任何人不许酒后驾车;严禁为酒后驾驶员或者是疑似酒后的驾驶员提供车辆;任何人不得为即将驾车的司机供酒、劝酒;不得乘坐酒后驾驶员驾驶的车辆，违者严惩不贷。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醉酒驾车者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5日元)以下罚款，并当场吊销驾照，3年内不核发驾照;饮酒驾车者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于醉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也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款;对饮酒驾车司机的同乘者和供酒人则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实施更为严格的惩罚。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醉酒驾车造成人员死亡的驾驶员将被当场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核发驾照。
　　由于日本法律对酒后驾车惩处严厉，而且人们在大中城市里上班出行通常乘坐电车，所以日本的酒后驾车事故相对较少。]]></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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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酒后驾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16: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司机周末酒后驾车以为无人查]]></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shiguanli/200909/23309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司机周末酒后驾车以为无人查
　　日前，在郑州市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司机唐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description>
<text><![CDATA[司机周末酒后驾车以为无人查
　　日前，在郑州市大学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司机唐某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路口被交警三大队大队长朱则军拦下。
　　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已达到醉酒标准。当民警问他是否知道最近在严查酒后驾驶时，唐某说：“想着星期天交警都休息了，没人查了，没想到还是被查了。警察星期天不休息吗?”
　　对此，交警三大队大队长朱则军说，周六、周日以及深夜11点以后，一些司机以为交警部门休息了，酒后开车时存在侥幸心理。朱则军说，摸清了司机的这种心理后，交警针对中午、夜间11点后等特殊时间段进行查处。这种“突袭”，将列入民警的日常执勤工作。]]></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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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酒后驾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14:23</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比较]]></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chufabiaozhun/200909/23308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比较
　　每百毫升血液中含20-80毫克酒精为酒后驾车;每百毫升血液中含80]]></description>
<text><![CDATA[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比较
　　每百毫升血液中含20-80毫克酒精为酒后驾车;每百毫升血液中含80毫克以上酒精为醉酒驾车。
　　喝“无醇”也能查出酒后：
　　无醇啤酒的外标识上明确标明了酒精含量，虽然很低，但这种啤酒仍是含有酒精的，因此饮用后仍会被检测出酒精含量。
　　以640ml普通啤酒为例，酒精含量为3.6%，同等规格的无醇啤酒酒精含量为0.5%以下，这就等于1瓶普通啤酒酒精含量是无醇啤酒的约7倍。
　　一般人只要喝一瓶普通啤酒就可达到每百毫升血液中80毫克酒精，也就是说喝1/4瓶啤酒就会被测出酒后。换算成无醇啤酒，喝两瓶左右也会被测出。]]></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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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酒后驾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08:23</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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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酒驾司机心理]]></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iuhoujiachebiaozhun/200909/23308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酒驾司机心理
　　侥幸心理 交警查不到“我”头上
　　北京市一线交警告诉记者，不少司机认为自]]></description>
<text><![CDATA[酒驾司机心理
　　侥幸心理交警查不到“我”头上
　　北京市一线交警告诉记者，不少司机认为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意识清醒，驾车绝对没有问题，但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远远超过20mg/100ml，属饮酒驾驶。从近期全国范围看，这种用侥幸心理壮胆、安全意识淡薄的驾驶人还不在少数，认为交管部门查不到自己，根据自己以往经验认为酒后驾车无关大碍。
　　特权心理托关系就不会被拘了
　　另外，还有一种人则是抱有特权心理，认为自己有关系，即使被查出来打几个电话，托几层关系就不会被拘留，但实际上执法民警执法严格，许多司机在被拘留通知单上签字的时候都很后悔。]]></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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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醉酒驾车酒驾司机</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07:4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8月醉酒驾车的多发时间]]></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BjTj/200909/23308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8月醉酒驾车的多发时间
　　晚餐后酒驾者约占70%
　　两周时间过后，从直辖市、省会市等大城]]></description>
<text><![CDATA[8月醉酒驾车的多发时间
　　晚餐后酒驾者约占70%
　　两周时间过后，从直辖市、省会市等大城市的查处情况看，消费相对较高的星级酒店周边查获的酒驾行为减少;而受年轻消费群体追捧的酒吧、夜市大排档酒后驾驶的发生概率居高不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透露，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中午12时至下午3时、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中，晚餐后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约占70%。
　　从查获的酒驾司机年龄统计上分析，30岁至49岁的驾驶人占到七成以上;男性驾驶人占总数比例的98%以上，女性驾驶人共有200余位被查获。
　　8月15日至22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势头放慢，酒后驾驶肇事致人死亡降幅明显。其间，全国发生酒后驾驶肇事事故导致32人死亡，同比下降23.8%。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和宁夏等11个省(区、市)未发生酒后驾驶致人死亡事故。]]></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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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醉酒驾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06:27</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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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CDATA[8月醉酒驾车的人员]]></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308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8月醉酒驾车的人员
　　被拘司机成功人士多
　　在被拘的司机中，多为成功人士。这些成功人士，]]></description>
<text><![CDATA[8月醉酒驾车的人员
　　被拘司机成功人士多
　　在被拘的司机中，多为成功人士。这些成功人士，不仅学历高，而且还有自己的事业。深圳交管部门对近期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进行了分析，目前，查获的醉驾者全为青壮年男性，其中高学历人员占60%以上。
　　据统计，所有被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私家车驾驶人的比例占到了97%以上。
　　以北京为例，从被查获的酒驾司机来看，主要分为三类人群：私企老板、白领和无业人员。这三类人中外地来京工作生活的人占总数的2/3左右，北京本地人醉酒驾车的非常少。
　　记者从北京市某拘留所了解到，酒后被拘留的司机，以个体私营企业的老板居多，占到酒后被拘司机的80%以上，因为事业小有成就，年龄在35岁至45岁之间，平时的饭局应酬比较多。]]></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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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醉酒驾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05:1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8月醉酒驾车最多的地域]]></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9/23307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8月醉酒驾车最多的地域
　　经济发达省份酒驾行为多
　　酒驾最多的省份：浙江、山东、上海、江]]></description>
<text><![CDATA[8月醉酒驾车最多的地域
　　经济发达省份酒驾行为多
　　酒驾最多的省份：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居全国前五位
　　8月15日以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集优势警力，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动开始后，在15日至16日两天时间里，各地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3167起，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35起。专项行动开展到第二周，“交警严查酒驾”的信息已经陆续在很多司机心中留下了印记，警方查获的酒驾司机与第一周相比查处总量下降5.9%。
　　从查处情况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呈现一定区域特征。浙江、山东、上海、江苏、北京、河北、河南、广东、辽宁、湖北等10省(市)查处的酒后驾驶行为较多，位居全国前10位。]]></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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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醉酒驾车</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7:03:55</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李星光被杀的根本原因]]></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BjTj/200908/232446.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李星光被杀的根本原因
　　8月17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交通局长李星光被杀，8月25日该案宣布告破]]></description>
<text><![CDATA[李星光被杀的根本原因
　　8月17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交通局长李星光被杀，8月25日该案宣布告破。
　　8月28日，随着鹤岗市前任交通局局长、市政协任副主席，现任交通局环宇集团总经理白玉库的被捕，亮出了该案幕后真凶。
　　白玉库花30万元雇凶杀自己的老部下，官方目前认定的主要原因是“长时间在一起工作产生的矛盾积怨和利益的驱动”。
　　据白玉库交代，在他任鹤岗市交通局局长时，李星光任鹤岗市交通局副局长是他一手提拔的。2006年3月，李星光当上了鹤岗市交通局局长，白玉库到鹤岗市政协任副主席。2007年末，在鹤岗市政协换届中，白玉库不再担任政协副主席，转而任交通局环宇集团总经理。在日后的工作中，白玉库认为李星光在工程的招标、工程款的下拨、人事安排、提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没有满足自己的一些要求，尤其是鹤名公路有限公司与香港一家公司签订了1.5亿美元的公路建设项时，李星光将法人代表白玉库改由交通局一位副局长担任，白玉库认为李星光影响了他的个人利益，恼羞成怒，遂利用自己的表弟、环宇集团副书记王剑波对李星光的不满情绪，出资30万元人民币，指使王剑波雇凶对李星光实施犯罪(据《黑龙江晨报》)。
　　从白玉库“一手提拔”李星光，到李星光被白玉库雇凶杀死整个过程看，白玉库始终是受“利益驱动”：他提拔李星光，是把李星光当成“自己人提拔”;他雇凶杀死李星光，是因为是自己利益的“绊脚石”。
　　他提拔李星光是为了自己利益提拔李星光;他雇凶杀死李星光，是因为“影响了他的个人利益”。
　　如果没有白玉库雇凶杀人的结果，就不会产生白玉库“为了个人利益提拔李星光”的前提。
　　思考该案件的前因后果：白玉库提拔李星光是因“喜欢”李星光，以便日后能从李星光身上得到利益;白玉库雇凶杀死李星光是“仇恨”李星光，在李星光身上不仅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利益，而且李星光成了自己利益的绊脚石。
　　这由爱转成恨，都是“利益”在作怪。这由爱转成恨，是利益驱动的结果。
　　那么，李星光为啥让白玉库由爱变成恨?李星光为啥让白玉库由“希望”变成“失望”，由“失望”变成怨恨?
　　没有权威定性，只能猜想、联想，不敢妄加评论。
　　白玉库是对自己有恩的老上级，李星光开始对白玉库的利益是“宽容”;白玉库胃口越来越大，李星光还是“容忍”;白玉库自视是李星光当官儿的功臣，不把李星光放在眼里，于是，李星光对白玉库的利益进行“限制”;白李之间产生矛盾后，李星光对白玉库的利益进行“控制”，甚至“阻止”……
　　白玉库雇凶杀人，李星光被杀，根子在于：权力和利益的矛盾，是权能谋私的结果。
　　白玉库能“一手提拔”李星光，证明白玉库权力太大，以至于自己的“接班人”他能“钦定”;白玉库雇凶杀死李星光，证明李星光的权力太大，他一句话可以“改变”白玉库的法人资格，可以不让白玉库得不到1.5亿美元的公路工程“利益”。]]></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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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Img />
<keywords>白玉库李星光</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8:19:4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白玉库为何要杀李星光]]></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8/23243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白玉库为何要杀李星光
　　鹤岗市公安局副局长姚文波说，2009年8月17日发生在鹤岗的　“8·]]></description>
<text><![CDATA[白玉库为何要杀李星光
　　鹤岗市公安局副局长姚文波说，2009年8月17日发生在鹤岗的　“8·17”交通局长被杀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现年47岁的交通局长李星光被持刀歹徒杀害在自家楼门前，身中6刀，不治身亡。此案引起黑龙江省、鹤岗市的高度重视，鹤岗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并调动精干警力全力侦破案件，经过8天8夜的艰苦工作，相继将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其后专案组又集中优势兵力开展了秘密侦查和幕后黑手的深挖工作，鹤岗市前交通局长、前政协副主席、鹤岗市交通局环宇集团总经理白玉库因涉嫌提供雇凶杀人佣金，2009年8月28日被捕。
　　【解说】鹤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支队支队长史衍芳介绍说，据白玉库交代，他与李星光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由于两人长期在一起共事产生的矛盾积怨和利益驱动下，他才起了杀机，并最终出资30万元人民币，指使表弟王剑波雇凶杀人。白玉库说自己与李在干部提拔任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程款的划拨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分歧，影响了他的利益，从而产生除掉李星光的念头。

白玉库

李星光生前照片]]></text>
<image>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8/20090831181531523.jp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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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白玉库李星光</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8:16:4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前局长杀现交通局局长]]></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8/23243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前局长杀现交通局局长
　　前局长买凶杀继任，原因很简单——你挡了我发财的道!白玉库认为李星光在]]></description>
<text><![CDATA[前局长杀现交通局局长
　　前局长买凶杀继任，原因很简单——你挡了我发财的道!白玉库认为李星光在工程的招标、工程款的下拨、人事安排、提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没有满足自己的一些要求，显然是把本属交通局的环宇集团当成了自家开的小店，希望人事财政大权独揽。这不仅涉及到类似部门下属企业的内部程序监管流程，更指向一个关键疑问——类似政府职能部门组建市场经营性质的企业，其权力边界在哪里?如何能确保下属企业按照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律及竞争法则运营，而不是采取排他性手段挤占其他性质企业的市场份额?
　　从“前局长买凶杀继任”事件中，我隐然发现了三重利益捆绑风险。首先是白玉库以提拔李星光的恩人自居，固然是其偏狭的权利私人化思维误读，将正常的职务提拔当成可换取未来利益的交易筹码。但不能否认，类似准“卖官”的潜规则已然在不少腐败案件中曝光。值得有关方面注意。
　　白玉库由官员到“红顶商人”的转化路径，也需要全面检讨。对于官员下海经营，世界各国都有严格的监管程序。可以说，官员卸任后从事商业等经营活动并非是问题，美国等国家的前政府领导人从事企业经营等事例比比皆是，但关键要卸除背后的行政保护“安全带”，或者更广义而言，对于原担任领导职务期间管辖范围的经营，理应有一个合理合法的回避地带划分，避免瓜田李下之嫌。
　　对于政府部门经商现象，中央多年来三令五申予以规范，目的就是避免政企不分的积弊浮现。尤其是关于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理应按照资格审查、竞标招标、公平竞争等市场规则，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全面开放，而不能由主管部门下属企业独自掌控。政府和企业毕竟是两类具有不同性质、任务、职能的组织系统。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发挥经济管理职能，通过一定的监管方式引导与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企业则是经济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经济活动，并拥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独立的生产系统和经营管理系统。可以说，政府不宜于直接经营企业早已成为共识。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采取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包括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
　　种行政性公司。我不知道鹤岗市交通局与环宇集团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中央政企分开的基本原则及程序规范?
　　由此可见，必须要解决好公务员职务提拔权力规范化、由官员到“红顶商人”的程序监管透明化、政企分开的日常执行严格化三个必要因素。]]></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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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白玉库</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8:14: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白玉库买凶杀死李星光]]></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8/23243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白玉库买凶杀死李星光
　　记者：8月26日，警方在“8.17”杀人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宣告此案已经]]></description>
<text><![CDATA[白玉库买凶杀死李星光
　　记者：8月26日，警方在“8.17”杀人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宣告此案已经成功侦破，当时，为何没有对白玉库采取强制措施?
　　姚文波：8月26日，鹤岗市公安局召开了侦破“8.17”杀人案件新闻发布会，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当时白玉库就一直在我们的侦查视线之中，但是我们掌握白玉库杀人犯罪的证据还不够确实、充分，而且考虑到白玉库的特殊身份以及在我市的影响，我们没有草率地对白玉库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围绕白玉库进行了秘密侦查，特别是对佣金的来源，进行了深追细查，同时加大对王剑波的审讯力度，进一步搜集白玉库犯罪的有力证据，为对白采取强制措施奠定了基础。
　　我们对外宣布案件成功告破，是“欲擒故纵”、“内紧外松”侦查谋略的具体运用，是有意迷惑犯罪嫌疑人，使其不至于出现外逃、自杀等意外情况。8月28日，我们在获取了白玉库雇凶杀人的大量、确凿的证据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将白玉库抓捕归案，使其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低头认罪。
　　记者：犯罪嫌疑人白玉库与被害人李星光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深仇大恨，促使其采取极端手段雇佣杀人?
　　姚文波：白玉库与被害人李星光个人之间谈不上有什么深仇大恨，促使其采取雇凶的手段对李实施犯罪。主要原因是长时间在一起工作产生的矛盾积怨和利益的驱动。比如，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的分歧，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款的划拨上存在的不满，以及鹤名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等等，使白玉库认为李星光在处处刁难他，影响了他的利益，从而产生了除掉李星光的念头]]></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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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李星光白玉库</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8:11: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交通局长李星光被杀真相]]></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Zt/200908/23243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交通局长李星光被杀真相
　　“8&#12539;17”鹤岗交通局长被杀案发生在8月17日下午5]]></description>
<text><![CDATA[交通局长李星光被杀真相
　　“8&#12539;17”鹤岗交通局长被杀案发生在8月17日下午5时56分左右，交通局长李星光在当地工农区财政小区的单元门前被歹徒杀害，作案后歹徒仓皇逃离现场。据犯罪嫌疑人白玉库交代，被害人李星光曾是其任市交通局局长时的老部下，李星光任市交通局副局长是白玉库一手提拔的，对应有知遇之恩。
　　8月31日消息，鹤岗交通局长被杀一案终于侦破。白玉库，现任交通局环宇集团总经理。被害人交通局长李星光曾是白玉库任市交通局局长时的老部下，李星光任市交通局副局长是白玉库一手提拔的，对李星光应有知遇之恩。后白玉库认为李星光恩将仇报，故花30万买凶杀人。
　　30日下午，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就“8&#12539;17”案件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杀人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前交通局长、曾任当地政协副主席、现任鹤岗市环宇集团董事长的白玉库出资30万元人民币，指使王剑波雇凶对李星光实施犯罪。
　　据记者了解，“8&#12539;17”鹤岗交通局长被杀案发生在8月17日下午5时56分左右，交通局长李星光在当地工农区财政小区的单元门前被歹徒杀害，作案后歹徒仓皇逃离现场。
　　鹤岗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8天8夜的侦破工作，4名犯罪嫌疑人徐广东、杨靖武、王剑波、徐广北被抓获，审讯中任鹤岗市交通局环宇集团副书记的王剑波交代，自己由于多次被单位职工举报有贪污腐败问题，李星光找他谈话并派工作组核查情况，他于是产生杀害李星光的念头，并花了26万元雇佣徐广东实施犯罪。
　　随着调查的深入，有关部门获悉王剑波的亲属―――前交通局长、曾任当地政协副主席、现任鹤岗市环宇集团董事长的白玉库在案发前几日，给建设银行(鹤岗)宝泉岭支行有关责任人打电话，要求对方让王剑波支取20万元现金，8月11日王剑波将钱提走。
　　专案组在获取了一定证据的情况下，于2009年8月28日早7时许，在工农区世纪花园将犯罪嫌疑人白玉库(男，54岁，市交通局环宇集团总经理)秘捕。按照专案指挥部制定的方案，将犯罪嫌疑人白玉库异地羁押，进行突审。
　　据犯罪嫌疑人白玉库交代，被害人李星光曾是其任市交通局局长时的老部下，李星光任市交通局副局长是白玉库一手提拔的，对李星光应有知遇之恩。2006年3月，李星光当上了市交通局长，2007年末，在市政协换届中，白玉库不再担任市政协副主席，任交通局环宇集团总经理。
　　此后，白认为李星光在工程的招标、工程款的下拨、人事安排、提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没有满足白的一些要求，尤其是组建鹤名公司时，白玉库是法人代表(该公司主要是承建鹤名公路复线)，后被李星光改为交通局一位副局长任法人代表，白玉库认为影响了他的利益，使其恼羞成怒，遂利用环宇集团副书记王剑波(白玉库的表弟)在提职问题上对李星光的不满情绪，出资30万元人民币，指使王剑波雇凶对李星光实施犯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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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局长李星光白玉库</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8:09:15</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川藏铁路成都至拉萨最快8小时到达]]></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8/23233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川藏铁路成都至拉萨最快8小时到达
　　据悉，川藏铁路起于成都,经蒲江、雅安、康定、理塘、左贡、]]></description>
<text><![CDATA[川藏铁路成都至拉萨最快8小时到达
　　据悉，川藏铁路起于成都,经蒲江、雅安、康定、理塘、左贡、波密、林芝到达拉萨，全长共1629公里，速度目标值为200公里/小时。该铁路预计将于今年9月动工兴建，建成后，从成都市区坐火车到蒲江只需要半个小时，到拉萨也只需要8个多小时。
　　据了解，目前,从成都到拉萨的道路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公路国道318线;另一条是铁路,经宝成线、青藏线到达拉萨。经公路从成都到拉萨需要3天时间;乘坐从成都至拉萨的T22次列车，单边耗时近45个小时。
　　带动沿线经济
　　贯通南亚陆路商贸通道
　　据介绍，修建川藏铁路，能提升沿线的交通条件，改善投资环境，有利沿线经济发展，尽快使“老少边穷”地区人民脱贫致富。据了解，川藏铁路沿线自然资源富足，其中，玉龙铜矿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铜矿床，探明储量达650万吨。
　　西藏的亚东和聂拉木口岸是我国通往南亚印度、尼泊尔的两个重要陆路口岸，拉萨通往亚东和聂拉木口岸的出境通道已纳入我国中长期路网规划。随着川藏铁路的建成，我国华中、华东、华南地区通往南亚的陆路通道有望在未来形成，这将极大地促进我区的对外开放，并促进中国——南亚陆路经贸通道的构建。
　　香格里拉旅游区
　　提速昌都和林芝旅游发展
　　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涵盖川西南、滇西北、藏东南9个地(市)州的82个县(区)，其中的优先开发核心区——四川甘孜州和西藏昌都地区，均位于川藏铁路沿线，旅游资源独具特色，马尔康卓克土司官寨、昌都有4000多年历史的卡若遗址等藏羌文化、佛教文化旅游资源星罗棋布，雪山、草原等自然生态景观浑然融合，蕴藏着巨大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潜力。
　　长期以来，受交通条件限制，包括西藏昌都和林芝在内的沿线旅游资源未能大规模开发，旅游接待能力不足。尽快修建川藏铁路，对于开发沿线旅游资源，促进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进藏大动脉
　　融入成渝经济圈
　　据悉，川藏铁路沿线地质条件复杂，多年冻土、高寒缺氧、崩场、错落、滑坡、高地震区、地热、岩爆等地质灾害严重。当年在青藏、川藏、滇藏三条线路比选，川藏铁路因为修建难度大、投资额度高等重要因素，暂被搁置。
　　专家认为，我国通过青藏线、宝成线等铁路的建设，已经积累了修建高山铁路的丰富经验，有足够的能力建起川藏铁路，现在，修建技术、工程力量、投资都不存在问题。川藏铁路作为全国铁路网长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战略地位是青藏线所无法比拟的，毫无疑问，是进藏的首选大动脉。
　　未来的川藏铁路将成为我区连接成渝圈和西北旅游圈的铁路通道，将承担起与成渝地区的客货交流。川藏铁路经成都铁路枢纽，可连接沪汉蓉铁路快速通道，又可连接成渝、渝黔、贵广等铁路通往沿海地区，将成为西藏连接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经济圈的便捷铁路通道。]]></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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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川藏铁路</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48:39</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川藏铁路下月开建]]></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Top/200908/23232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川藏铁路下月开建
　　据悉，川藏铁路全长1629公里，其中四川境内约650公里，按单I级电气化]]></description>
<text><![CDATA[川藏铁路下月开建
　　据悉，川藏铁路全长1629公里，其中四川境内约650公里，按单I级电气化铁路建设(其中成都段一次新建双线);设计速度目标值200公里每小时。该项目预计将在9月动工开建，建成后从成都坐火车到拉萨只需8个多小时。
　　新建铁路川藏线成都至朝阳湖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对外公布，首次披露了该铁路的建设规模、线路走向、站点设置等。据悉，川藏铁路起于成都经蒲江、雅安、康定、理塘、左贡、波密、林芝到拉萨，全长1629公里。该铁路预计将于今年9月动工开建，建成后从市区坐火车到蒲江只需半个小时，到拉萨只需8个多小时。]]></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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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Img />
<keywords>川藏铁路</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40:14</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简单计算公式]]></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xm/200909/232315.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description>
<text><![CDATA[(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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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8:01:58</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关概念的解释]]></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xm/200908/23231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相关用语的涵]]></description>
<text><![CDATA[根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相关用语的涵义是：“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上述涵义，道路交通事故一般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并且一般既侵害人身权，又侵害财产权。有过错的一方自然应当对受害者一方予以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停运损失费等。现将以上十三项赔偿项目概念分别解释如下：
　　1.医疗费的概念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3.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概念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医院接受诊疗期间，需要进行伙食消费，而由相关责任人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发生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的内容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4.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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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项目</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27:02</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英国道路交通赔偿项目]]></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xm/200908/23230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死亡赔偿
　　在英国，事故致死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后果最严重、但获赔金额最少的类型。如事故过错]]></description>
<text><![CDATA[一、死亡赔偿
　　在英国，事故致死是道路交通事故中后果最严重、但获赔金额最少的类型。如事故过错方行为违反英国刑事法律，该案会同时进入民事和刑事司法程序;如过错方行为不触及刑事法律，只需在民事程序上向受害人做出赔偿(大多数由被告保险公司进行)，不会受刑事处罚。
　　死亡赔偿申请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3年内提出，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法官会对超出3年的申请判定有效。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申请一般分为3个类别：
　　1、财产损害赔偿(ClaimsbytheEstate)
　　包括受害者在事故发生后和死亡之前所遭受肉体、精神痛苦及误工费(如受害人当场死亡，或死亡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则不能提出此类赔偿申请)、事故中的汽车、自行车等财产损失和因丧葬费而产生的花销。
　　赔偿申请由死者遗嘱执行人提出，如无遗嘱，由死者私人律师提出。赔偿金根据遗嘱由受益人分摊，如无遗嘱，根据无遗嘱死亡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丧亲补偿(BereavementAward)
　　指经法律规定的死者亲属因丧失亲人而提出的经济赔偿。根据1976年的《死亡事故法》，有资格提出该类申请的人为死者配偶、未婚的18岁以下婚生子女的父(母)亲和未婚的18岁以下非婚生子女的母亲。该类赔偿数额比较固定。2002年4月1日以后，最高赔偿额上限为10000英镑。
　　3、关系人损失赔偿(ClaimsbyDependants)
　　指依赖死者经济收入或养老金生活的人因丧失经济来源而提出的经济赔偿。提出申请的关系人必须证明自己遭受经济损失，该损失由过错方支付。关系人也可要求过错方支付死者丧葬费及其他因死亡而产生的花销。
　　根据法律，以下关系人可提出赔偿申请：死者配偶或前配偶、与死者有至少2年同居关系的人、死者父母/监护人/(外)祖父母、儿女/(外)孙女、被死者视为子女的人及死者兄弟姐妹、叔(伯、舅、姨)父(母)及其子女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
　　在英国，无论受害者身体受到多轻或多重的伤害，只要是对方过失，均可向过错方的保险公司要求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在内的各种损失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申请一般分为以下3个类别：
　　1、一般损失赔偿(GeneralDamages)
　　指由于疼痛和生活质量的下降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这是对受害方所受到的实际伤痛的赔偿。具体金额由受伤的性质与程度以及对日常生活，如运动和爱好的影响来决定。
　　2、特别损失赔偿(SpecialDamages)
　　又叫做经济损失赔偿，用于受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开销。主要包括：
　　误工损失(除去税和国家保险的净收入);
　　任何个人药物或治疗的开支(如理疗);
　　任何因伤而购置的辅助器材;
　　任何受害者本人和亲属的交通费用;
　　受害者的车或其它财产在事故中的损失;
　　雇车费;
　　家属或朋友自受害者出院后到案件解决期间照看受害者的估价，包括因照看而导致的损失。
　　3、将来的损失和开支赔偿(FutureLosses)
　　指对严重受伤者长时间的损失和开支的赔偿。赔偿金的计算通常要考虑以下的部分或全部因素：
　　将来的误工损失，包括可能提升的误工损失;
　　对享受退休金权利的影响程度;
　　将来私人看护的开支，即使是亲属自愿提供的看护;
　　如果有需要请专人管理索赔案件，经理人的雇佣金;
　　由于受伤而导致的对住房特殊要求的开支，包括任何额外的家庭费用开支;
　　理疗开支以及其它任何专门的治疗服务;
　　任何特别的辅助设备，包括它们每年的维护和置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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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28:07</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美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xm/200908/232303.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在美国每一个驾驶员均负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必须遵守所有的交通法规。如因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交]]></description>
<text><![CDATA[)：“一，在美国每一个驾驶员均负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必须遵守所有的交通法规。如因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致残，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该起交通事故中，美国司机负有过失，您依美国相关法律有权主张以下项目的赔偿。⑴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康复费用、误工费、和因致残而丧失的工作能力赔偿。⑵非经济损失，包括身体痛苦费、精神痛苦费，因致残而下降的生活质量补偿费、因致残而丧失的工作机会补偿费。⑶伤残补偿费。
　　三，因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市，您可依据路易斯安那州相关法律向路易斯安那州对该起交通事故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且应聘请可在路易斯安那州执业的美国律师代理您的案件。”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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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19:49</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山东省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xm/200908/23230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山东省统计局2007年度有统计数字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description>
<text><![CDATA[山东省统计局2007年度有统计数字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的所有地市。
　　一、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5元。
　　二、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9667元。
　　三、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
　　四、2007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3622元。
　　五、2007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290元，
　　其中国有经济同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
　　农、林、牧、渔业18576元;采矿业34636元;制造业21147元。。。。。。。。。。
　　另一个是2008年山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2008年2月公布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如下数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5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66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85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2元
　　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711元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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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标准</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17:25</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al/200908/23229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description>
<text><![CDATA[(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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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项目</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14:58</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确定与金额的计算方法]]></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al/200908/23229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二)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]]></description>
<text><![CDATA[一、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二)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
　　2、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
　　二、具体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一审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
　　医疗费=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天数
　　(四)交通费(就诊、转诊、购费、购辅助残具、参加丧葬)
　　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八)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九)残疾赔偿金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1)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60岁-74岁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十)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丧葬费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三)死亡赔偿金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当事人户籍区分城镇还是农村)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纯收入标准。(按当事人户籍区分城镇还是农村)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纯收入标准。(按当事人户籍区分城镇还是农村)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时间：2008-8-1117:57:33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
　　8月2日，我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转发的该院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所作出的(2006)民一他字第1号函复，要求各地人民法院参照执行。根据该函复的精神，经我院审判委员会2006年8月11日第37会议决定，现对我院2006年7月6日下发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作如下修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且该保险合同尚未到期的，应当依照该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
　　以上修改意见自2006年8月11日起施行。2006年8月11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通知的规定。2006年8月10日前受理的一、二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仍适用本院此前作出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通知的规定。
　　各地法院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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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事故赔偿项目</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13:13</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及相关法律]]></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f/200909/23229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住宿费的概念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description>
<text><![CDATA[(一)住宿费的概念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二)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该解释并未对住宿费的计算给出明确规定，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并且，事故责任人应当负担的住宿费，以受害人及其亲属实际支出的合理住宿费用为限。在实践中，受害人或其亲属因住宿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与受害人本人赴外地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赴外地处理交通事故等活动相关联，并且费用的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则应当属于合理支出的住宿费用。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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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住宿费赔偿</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9-1 18:02: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及相关法律]]></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f/200908/23229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交通费的概念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description>
<text><![CDATA[(一)交通费的概念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例如，受害人伤病较重或有残疾行动不便，一颗一乘坐出租车、飞机，由此支付的交通费用，应当列人责任人应付但的交通费范围。另外，交通费的支出，涉及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费用的支出应当必要，这也要求费用的支出必须合理，有必要限制护送受害人就医、看护住院的受害人、办理死者丧葬事宜、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等必要事项的受害人的亲属的人数，以适当控制车、船票费的支出额，所以，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交通费的受害人的亲属宜以3人为限。
　　其计算公式为：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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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交通费赔偿</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09:44</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及相关法律]]></title>
<link>http://news.9ask.cn/jtsg/jtsgpcf/200908/23228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description>
<text><![CDATA[(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至于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依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有无劳动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周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而公民在18周岁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则是事故责任人负担其至18周岁的扶养费。除此外，被抚养人无论是否已年满18周岁，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取生活来源，那么责任人应负担其20年的扶养费，但对于年满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被扶养的年限减少1年，但对于年满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则一律负担5年的扶养费。
　　其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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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keywords>
<category>社会与法</category>
<author>佚名</author>
<source>本站原创</source>
<pubDate>2009-8-31 16:10:46</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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