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打官司 热门省份: 北京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浙江 重庆 江西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更多省份>> 中顾法律网 法律知识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山东: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中顾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09 15:20:50  免费法律咨询
[提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山东: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2002年国务院重新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雇佣童工构成的犯罪: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款规定,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我来说两句(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fujinghua

帮您找劳动纠纷律师咨询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回复

标题:

内容:

免费咨询劳动纠纷律师

劳动纠纷推荐文章

劳动纠纷热文排行

轻伤职工不愿工作的劳动合同问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详细]